宋代医官职称。系翰林医官院之最高官职,共2人,掌管全院工作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眼科病证。指因其他病患而引致目疾者。出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《审视瑶函》:“此症专言因害别病而累及目也。”如伤寒阳证热郁蒸损瞳神,或热盛血滞,赤痛泪涩;阴证脱阳而目盲,或服姜附温热之剂多而火燥赤涩(《证
经外奇穴名。《千金要方》:“凡五尸者……又灸两手大拇指头,各七壮。”近代《中国针灸学》列作奇穴,名大拇指头。治肾炎水肿。
【介绍】:明代医生。字鸣韶。江苏靖江县人。年轻时学儒,后弃儒学医。中年时医术渐精,曾搜集古代及近代医学著述,编写有《脉辨正义》,已佚。
伤食之一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伤食不能食源流》:“至于所伤之物,既种种不同,宜各用主治之药。……伤肉,轻者山楂,阿魏;甚者硝石、硼砂。伤狗肉,杏仁、山楂。”《张氏医通》卷二:“伤诸肉食,用草果、山楂。”亦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即桐皮,详该条。
①指太阳病不愈,传至另一经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”《医宗金鉴》卷一:“再者,再传阳明经也。谓其邪已传经尽
①见《广西中草药》。为山大颜之别名。②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八爪金龙之别名。③见《广州植物志》。为朱砂根之别名。④见《广西药用植物名录》。为三对节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【生卒】:1862~1922【介绍】:清末医家。字君明,号明斋。江苏常熟人。屡考科举不第,后因母病学医,长于种牛痘。撰有《世界历代名医传略》一书。
见《此事难知》卷上。即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、心包络、胆、胃、大肠、小肠、膀胱、三焦、胞(胞宫)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