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四方。升麻、葛根、芍药、人参、白术、茯苓、紫草(或红花)、甘草。为粗末,每服三至五钱,加生姜,水煎服。治小儿痘疮已出不均,或吐泻热渴。②《张氏医通》卷十五方。人参芦、白术芦、茯苓
指形气相失之证候。形体虽肥胖而气弱气短,少气不能报息者,为形胜气,多属危重疾病。《灵枢·寿夭刚柔》:“形胜气者危。”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卷柏之别名,详该条。
一般多指阳萎症的病机。证治同肾阳虚,详该条。
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条。
出《素问·平人气象论》。指脉来和缓平静。如伤寒表症,脉象和缓平静,为不传经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伤寒一日,太阳受之,脉若静者,为不传。”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即刀豆,详该条。
方书名。15卷。元·僧人继洪辑。刊于1283年。作者参阅多种医著,辑录其中的验方千余首。分中风、中气、中暑、中湿等48门病证。每门之前均简论病候及用药。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小儿疮疡之由胎毒形成者。古人认为系因孕母恣食辛、热、煎、炒,或七情内火妄动,热毒传于胎中,致儿生后发为疮疡肿毒。治宜清热解毒。用五味消毒饮、仙人活命饮之类。
见鼻交頞中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