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宗系年要录
即《建资以来系年要录》。
即《建资以来系年要录》。
一卷。清郭焌(1714-1755)撰。事迹见《罗洋文集》条。此诗集中有五言古体三十首、七言古体二十二首、五言律诗九十七首、七言律诗九十五首、五言绝句二十三首、七言绝句九十二首、六言绝句六首、四言绝句四
五卷。汉郑玄注,清孔广林辑。孔颖达《尚书正义》引《书纬》云:“孔子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,迄秦穆公,凡三千二百四十篇,定可以为法者,百二十篇。以百二篇为《尚书》,十八篇为《中候》。”刘向《七录》载有《中候
十卷首一卷。清于卜熊修,史本纂。于卜熊,江南金坛(今江苏金坛县)人,举人,乾隆十一年(1746)任知县。于卜熊莅任,以《海丰县志》康熙十一年(1672)、二十五年(1686)屡经修辑,又已六十年,字迹
四卷。葡萄牙阳玛诺(详见十诫真诠)译。著有《拯世略说答客问》。《经世金书》原名《基督范》,是一部耶稣教之作。撰人有德意志人笃玛,法兰西人热而松,意大利人热尔森。汉译本不仅一种,主要名为《经世金书》。北
八卷。明卓明卿(生卒年不详)撰。卓明卿字征甫,钱塘(今属浙江)人。万历中官光禄寺署正。此书采摭类书,分门辑录,较为简捷。但是明谈迁在《枣林艺篑》中云此书为吴兴王氏之本,卓明卿窃之。
七卷。清姜郁嵩撰。姜郁嵩本姓郁,名嵩,湖北武昌人。是书首有李有序,又有郁嵩自序及凡例。是书不录经文,不用训诂,每章隐大意,但理解不出《集注》之外,且约繁为简,便于阅读。该书有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刊
十二卷。明邹元芝撰。元芝字立人,竟陵(湖北天门)人。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,唐代用王弼易注作《正义》,《易》便用王弼之本。宋代晁说之、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,互有考订,但也有同异。至朱熹《本义》,才定
一卷。清胡炜编。胡炜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任邹县知县。《邹县乡士志》光绪三十三年刻本。此志记载各事,均极简略。然阅者亦能从中得其大概。书中以氏族、人类、宗教等目内容,为昔日方志所无,尤为珍贵。
皋陶矢厥谟,禹成厥功,帝舜申之。作《大禹》、《皋陶谟》、《益稷》。曰若稽古。大禹曰:“文命敷于四海,祗承于帝。”曰:“后克艰厥后,臣克艰厥臣,政乃义,黎民敏德。”帝曰:“俞!允若兹,嘉言罔攸伏,野无遗
十卷。清陈鳣(1753-1817)撰。鳣字仲鱼,浙江海宁人。著有《经籍跋文》一卷、《对策》六卷、《续唐书》七十卷、《六艺论》一卷、《说文正义》二十卷、《说文声系》十五卷。是书卷首有阮元作的序,还有鳣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