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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草校诗

八卷。清于鬯撰。于鬯有《校周易》已著录。是编从胡承珙《毛诗后笺》之说认为诗序可分为作诗与序诗两类。作诗即专就一事一物比兴成文,所要表述的意志情趣尽在篇句之中。序诗则撮举众诗美刺之意,一诗所歌咏者往往又为它诗描摹之对象,故有诗异而序同的现象。如《日月》篇序曰:“卫庄姜伤己也。”《终风》篇亦云:“卫庄姜伤己也”。凡此之类多处可见。此说很有道理。另此书对字词名物的训释也多有笃实独到之处。今有光绪年间刊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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