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卷。明张诩(1455-1514)编。诩字廷实,南海(今广东省佛山市)人。成化进士,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。诩尝受业于陈献章,《明史·儒林传》将其载于陈献章传末。此书采献章《白沙文集》中语,仿《南轩传道
十七卷。明万镗(1485-1565)撰。万镗,字仕鸣,号治斋,进贤(今江西进贤县)人。明弘治十八年(1505)进士,授刑部主事,嘉靖中官南右都御史,受严嵩抬举官至吏部尚书,后黜为平民。著有《治斋集》。
一卷。《文集》一卷。《补遗》一卷。明柯潜(1423-1473)撰。柯潜,字孟时,号竹岩,福建莆田人。景泰二年(1451)进士第一。官至詹事府少詹事,兼翰林院学士,掌院士,教习庶吉士,李东阳皆是受业者。
一卷。清刘瓒(生卒年不详)撰。瓒,山东单县人。该书记其父刘弘甲寻亲经过。弘甲父兴邦官云南澄江府时,遇吴三桂叛,之后音信隔绝。十余年后,弘甲历尽险阻,终于找回父亲。前有康熙六十年(1721年)衍圣公孔毓
六卷。清杜文灿(?-1886)撰。文灿字子白,广东南海人,道光举人,曾官知县。师从陈澧(1810-1882)。另有《易大义补》一书,已著录。《周礼今释》一书,以清制阐释《周礼》制度。所释大多恰如其分。
三卷。明胥文相(约1520前后在世)编。胥文相字士衡。巴陵(今属湖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弘治十八年(1505)进士,官至柳州府知府。本书纂辑屈原以后历代题咏湖山及岳阳楼者为一编,亦自载所作二诗。此二诗浅
八卷,二百九十二回。不题撰人,公案小说,书成于清嘉庆初年。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。于成龙(1638-1700),清汉军镶红旗人,字振甲,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,累官知府、直隶巡抚、河道总督,有主持运河工
清孙之騄(约1711年前后在世)撰。孙之騄字子骏,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贡生,雍正间,官庆元县教谕。性耿介,博学好古,尤专于经。著有《松源集》。此集共五种。刻于雍正七年(1729)至雍正
四卷。清夏宗澜撰。此书只解上下二经,系辞以下都不涉及,前列“易例举要”一篇,“读易指要”一篇。其“指要”说,要明易理,须先将伏羲画卦次序方位、文王八卦方位、及先后天、方圆诸图反复记看,令其晓然。再说卦
《衡斋算学》七卷、《衡斋遗书》九卷。清汪莱(1768-1813)撰。汪莱字孝婴,号衡斋,安徽歙县人。嘉庆年间以优贡生入史馆修《天文》《时宪》二志。官石埭县训导。精通经史百家及天文历算,尤致力于国外数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