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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塘县志

①十纪,明聂心汤纂。聂心汤,新淦人(今江西新干县),万历时钱塘中令,事至即决,庭无留犊。在任时南湖洪水泛滥,于是建化湾塘、筑闸、疏浚南湖、建捍江塘,民思其德,受百姓尊敬。《钱塘县志》万历三十七年(1609)刻本。为十纪,分:疆、胜、制、官、士、献、事、文、外纪。武林丁氏得其抄本,自著凡例、遂渐刻而成书,广为流传。《钱塘县志》光绪丁氏重刊本,体裁最为近古,词亦雅洁,足可称为名作。有清光绪间《武林掌故丛编》(第十六集)本。②三十六卷。清魏纂修。魏按钱塘县,秦置钱唐县。唐代以“唐”为国号,始在“唐”字上加“土”为“塘”。宋时与仁和县同为两浙路及临安府。元、明、清与会和县同为浙江省省会和杭州路、杭州府。康熙末年,魏莅任,见旧志自万历三十七年聂心汤修后,至此时已一百多年未修了。这期间,中经鼎革,时代变迁,风俗变迁,户口、赋税之消长,急需重新修志。乃博采籍传,以旧志为蓝本,载者因之,未载者补之,历数月而成。《钱塘县志》康熙五十七年(1718)刻本。全书三十六卷,分为:卷一为图考、星野、疆域、沿革、形势。卷二为山川上下。卷三为城濠、里市、河梁。卷四为水利、学校。卷五为公署。卷六为户口、田赋、徭役。卷七为风俗。卷八为物产。卷九为官师。卷十为选举。卷十一为恤政。十二为灾祥。十三为坛壝、祠祀。十四为寺观。十五为丘墓。十六为名宦。十七为世家、戚畹。十八九为大臣。二十为忠节、政事。二十一为理学、儒林。二十二为文苑。二十三为孝友。二十四为义行。二十五为隐逸、流寓。二十六为方伎。二十七至二十九为列女。三十为仙释。三十一为金石。三十二为经籍。三十三为古迹上下、古宫室。三十四五为艺文。三十六为外纪。钱塘曾为秦、隋、唐等各朝代的都会。此志接万历聂志后,为清代钱塘县第一部志。有清抄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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