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骨
一卷。清沈彤(详见《周官禄田考》)撰。此书为沈氏择取《内经》中所载人身诸骨,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,加以注释、辨正撰写而成。书中辨正之处颇多,如经筋篇:“足少阴之脉,循耳后上额角”,沈氏认为“额”字乃“头”字之讹。
一卷。清沈彤(详见《周官禄田考》)撰。此书为沈氏择取《内经》中所载人身诸骨,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,加以注释、辨正撰写而成。书中辨正之处颇多,如经筋篇:“足少阴之脉,循耳后上额角”,沈氏认为“额”字乃“头”字之讹。
二卷。清汪宪撰。汪宪字千波,钱塘(浙江余抗)人。乾隆十年(1745)进士。官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。此书大旨认为,学易是希望减少过失,而想减少过失,唯在知悔,悔存而凶吝渐消,可以日趋于吉。所以用“存悔”二
四卷。明王介之(见《春秋四传质》条)撰。此书篇帙无多,而多所创造,邹汉初已有较详评述。如元亨利贞,不以为大亨而利于正,而以为四德不违文言。亦有驳正前人论说者。此书不违古本,不徇曲说,协于训诂,精于义理
四集,四十种,四十二卷。清顾沅编辑。顾沅字湘舟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道光间官为教喻,收藏古籍及金石文字甚富,甲于三吴。以其先祖曾得雍正时世宗皇帝胤禛所赐古砚,因名其所居之堂为赐砚堂。《赐砚堂丛书》收
一卷。宋郑刚中(详见《周易窥余》)撰。本书记载绍兴九年(1139)郑刚中奉命赴陕西时沿途见闻。其中所记兵火凋落之后,人事兴衰,物情向背等情况,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。有《永乐大典》本、《金华丛书》本、《
十五卷。清席世昌(生卒年不详)撰。世昌字子侃,常熟(今属江苏)人。关于此书的成书经过,清李慈铭《越缦堂读书记》载:“子侃得惠校《说文》本(即《读说文记》)而善之,欲推广其义例,作《说文疏证》,草创未就
六卷。清刘庠(生卒年不详)撰。刘庠字慈民,号钝叟,南丰(今属江西)人。咸丰举人,官内阁中书。受业于曾国藩,少好考证,晚致力两宋诸子书。著有《易说》、《说文蒙求》、《俭德堂文集》等。此书乃为初学识字而作
十二卷。清王士祯(详见《古欢录》)撰。王象晋《群芳谱》称:江南把兰草称作香祖。士祯沿其说,认兰草命其书室,所撰之文亦取兰草别称,名《香祖笔记》。是书乃士祯康熙四十二年(1703)、四十三年笔记,至四十
一卷。清代孔毓焞(生卒年不详)撰。孔毓焞字如霆,晚号纲斋,山东曲阜(今山东曲阜)人。乾隆贡生,官至州判。笃心儒家修身之道,学无门户,以躬行实践为宗旨,致力于六经、性理之学。著有《人谱续》、《律吕考略》
三卷。清李彪撰。李彪字星海,云南弥渡人。作者先著谈易八卷。后又取全书逐节逐卦略标其义,以便稽考,撰成此书。书中注释十分简略,大抵以易理为宗,不言象数。每卦之下先按邵子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
四十五卷,首一卷,清曾日暎修,李绂纂。曾日暎,字艺田,江西南昌人。乾隆十三年(1748)任汀州府知府。李绂,临川人,曾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曾日暎任知府后,以志乘自明崇祯十年修后一直未修,于是开局重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