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辩正论

辩正论

十卷。唐代释法琳撰。法琳生平事迹详见《破邪论》辞条。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,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,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,在继《破邪论》之后,又作《辩正论》十卷。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。《辩正论》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(632)。有十二篇,即:第一、三教治道篇,第二、十代奉佛篇,第三、佛道先后篇,第四、释李师资篇,第五、十喻篇。第六、九箴篇,第七、气为道本篇,第八、信毁交报篇,第九、品藻众书篇,第十、出道伪谬篇,第十一、历代相承篇,第十二,归心有地篇。在十代奉佛篇中,列述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、唐,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,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,造寺度僧之事迹。十喻、九箴两篇,因道士李仲卿作《十异九迷论》贬斥佛教,故以“十喻”加以说明,以“九箴”加以诫之。在出道伪谬篇中,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。在归心有地篇中,列梁武帝舍道敕,梁邵陵王舍道启,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。此书与《破邪论》一样,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。贞观元年(627),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,以法琳为寺主。贞观十一年(637),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,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。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,太宗不从。贞观十三年(639),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,诬称他的《辩正论》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,有罔上之罪。太宗闻言大怒,令汰僧尼,逮捕法琳,判他死刑。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,看有无灵感,以观后效,再做论处。期至,法琳回答太宗所问:“七日以来,不念观音,唯念陛下”。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(治所在今四川成都)。《辩正论》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,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,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。另外,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,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,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。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费氏古易订文

    十二卷。清末民初王树楠(1851-1936)撰。王树楠字晋卿,河北新城人。光绪十二年(1886)进士。官至新疆布政使。入民国后为清史馆总裁。著述颇丰。其易学著作除本书外,亦有《周易释贞》二卷。此书专为

  • 香苏山馆诗集

    三十六卷。清吴嵩梁(1766- 1834)撰。吴嵩梁,字子山,号兰雪,江西东乡人。嘉庆年间举人,官由内阁中书改为贵州黔西州知州。嵩梁工诗,与黄景仁、翁方纲友善,深得袁枚佩服。诗沿袭六朝,规格则似唐代温

  • 睢宁县志

    十八卷。清侯绍瀛修,丁显纂。侯绍瀛,字东洲,清广西临桂(今桂林)人。举人,光绪十年就任睢宁知县,十五年调知沛县。好文学,善诗歌,著有《南游草》、《北游草》,曾于光绪十六年主修《沛县志》。丁显,字西圃,

  • 中庸凡

    一卷。明崔铣(详见《大学全文》)撰。卷首有崔铣自序,录《戴记》原文,次为十论,文字旁边有注释,以联其相承之义,未尽的又标于上方。十论为总论,分上下篇,分道论,理论,性论,情论,忠恕论,鬼神论,诚论,尊

  • 群芳谱

    三十卷。明王象晋撰。王象晋,字荩臣,一字康宇,山东新城(今山东桓台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万历甲辰(1604)年间进士,官至浙江右布政使。著作除《群芳谱》外,还有《清悟斋欣赏编》、《翦桐载笔》、《秦张诗余

  • 弘光乙酉扬州守城记

    一卷。清戴名世(详见《孑遗录》)撰。《弘光乙酉扬州守城记》述南明弘光朝史可法抗清事始末。述史可法为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各镇时,外于各处领兵诸镇调处极尽苦衷,内于马士英、阮大铖之流猜忌而倍受牵掣,然仍以

  • 留青日札

    三十九卷。明田艺蘅(生卒年不详)撰。田艺蘅,字子艺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以贡举为应天教授。曾率兵抗击倭寇。田艺蘅博文强记,熟悉明代掌故,喜欢游历,足迹几半天下。他兴趣广泛,涉猎颇广。传世之作主要有《

  • 五经文字偏旁考

    三卷。清蒋麟昌(一作骐昌,生卒年不详)撰。麟昌字云翔,一字静存,号莹溪,江苏武进(今武进县)人,乾隆进士,官编修,英年早逝,年仅二十二岁。除本书外,还著有《菱溪遗草》。唐天宝中,诏令卫包把六经古文改更

  • 虚斋三书

    无卷数。明蔡清(详见《易经蒙引》)撰。该书将《看太极图说》改名《太极图说》,将《看河图洛书说》改名《河洛私见》,又增以《艾庵密箴》五十条,故曰“三书”。此书系乾隆七年(1742)蔡清裔孙蔡廷魁所刊,其

  • 浏阳县志

    二十四卷。清王汝惺、钱绍文、万修廉、汪亮清等修,邹焌杰纂。王汝惺,诸城人,曾任浏阳县知县。钱绍文,江苏武进人,曾任浏阳知县。万修廉,应山人,曾任浏阳县知县。汪亮清,武进人,曾任浏阳县知县。邹焌杰,邑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