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行拾遗事录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,皆为行状、墓志所不载者,故曰《拾遗》。大抵采自《实录》、《长编》、《东都事略》、《九朝通略》诸书。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。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、纯仁、纯体、纯粹四人遗事。《四部丛刊》集部《范文正公集》附录。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,皆为行状、墓志所不载者,故曰《拾遗》。大抵采自《实录》、《长编》、《东都事略》、《九朝通略》诸书。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。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、纯仁、纯体、纯粹四人遗事。《四部丛刊》集部《范文正公集》附录。
一卷。明严澄(详见《松絃馆琴谱》)撰。是书是据《燕几图》变通而成。《燕几图》以方几长短相参,是书则以勾股之形作三角相错,几案形状如蝶翅,所以叫蝶几。其式有三,其制有六,其数有十三,其变化之式共有一百多
二卷。宋曹士冕撰。曹士冕,字端可,号陶斋,都昌(今属江西省)人。南宋末年曾由幕僚而做到州郡一级的官。此书序宋代法帖的源流,上卷著录谱系图,首先是淳化法帖,以下为二王府帖,绍兴国子监本,淳熙修内司本,大
十二卷。清周学汝(?-1862)撰。学汝初名学濂,字礼传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道光二十六年(1846)举人,同治元年(1862)太平军攻陷湖州,与在籍道员赵景贤同日被杀。治许郑之学,曾校定虞世南《北
十四卷。明徐光启(1562-1633)撰。清范方重订。光启明代科学家、政治家。字子先,号玄扈,上海(今上海市)人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)进士。从意大利人天主教耶苏会传教士利玛窦学天文、历算、火器等,
一百五十卷。赵汝愚编。赵汝愚(1140一1196),南宋饶州余干(今江西余干西北)人,字子直。宋宗室,乾道(1165-1173年)进士,除秘书省正字,寻以集英殿修撰帅福建,绍熙(1190-1194)初
七卷。明李攀龙(1514-1570)编。李攀龙字于麟,号沧溟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授刑部主事,累官至河南按察使。主张“文必西汉,诗必盛唐”,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“后七子
残存一卷。唐代杜朏(生卒年及生平事迹皆不详)撰。《传法宝记并序》一书,专记历朝历代传播佛法之人,至唐代当阳玉泉寺释神秀为止。此书大体在唐开元年间写成,此时禅宗早已分为南北两派,法统之争正值激烈时期,故
一百一十四卷。清朝吴任臣撰。吴任臣(?-1689),字志伊,清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,精通天文、乐律。康熙己未(1679年)召试博学鸿词科试,列二等,授翰林院检讨。曾参与纂修《明史》,撰《官历志》一篇。
二卷。明张炼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炼,字伯纯,武功(今属陕西省)人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。官至湖广按察司佥事。著有《经济录》、《太乙诗集》等。此书共分上、下二卷,上卷论述捍御西北少数民族之计,皆
四卷。清邵宝华撰。邵宝华字荆献,号纯斋。河南西平人。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,于象数涉猎不多。有时杂引史事证经,多不切确。如释“屯”其膏为:“君非亡国之君、臣皆亡国之臣,吾于前明崇祯见之。”释“明夷”卦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