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蜀石经残字考

蜀石经残字考

一卷(石经汇函本)。清王昶(1725-1806)撰。昶字述庵,江苏青浦(今属上海市)人。乾隆甲戌进士,官刑部侍郎,著有《春融堂集》、《金石萃编》等。此书本是《金石萃编》中蜀毛诗石经残本跋尾,后从《萃编》中抽出,刊于《石经汇函》之中,改题其名为“蜀石经残字考”。卷首不录蜀石经原文,仅记起迄。其后每诗分篇,以明监本校之。校记之后,则引《成都记》、《玉海》、晁公武《石经考异序》、洪迈《容斋随笔·经义考》、曹学佺《四川名胜志》、吴任《十国春秋》等书中有关蜀石经的记载,逐条记录,最后考经、序、传、笺的异同,并给以结论。所据之本,自卷一《鹊巢》笺“故以兴焉”起,至卷二之末“二子乘舟”篇止,与吴骞《蜀石经毛诗考异》、冯登府《石经补考》中“蜀石经考异”的毛诗残本所据者同出于武林黄氏。王氏所考与吴氏所校相比,只是对那些与毛刊本不同,而与《释文》《唐石经》《孟子七经考》相同,并作了校记的内容,多所论定。与冯氏之校以唐石经、宋小字本、闽本、明监本、汲古阁本,并逐条考其异同相比,二人互有详略。但在考证其中脱字、误字、衍字及其同异字之由来,论其得失方面,王氏考订之精殊胜于冯氏。例如《诗·江有汜》“之子归”条,王氏认为《桃夭》《鹊巢》等篇皆作“之子于归”,此处亦应依例增“于”字。较之冯氏似有“于”字之说,更为有识,非冯氏所能及。举此一端可以概见其余。至于书中凡有关于蜀石经的诸说一律引入,不专以涉于毛诗者为限,则是因为其原作乃蜀石毛诗的跋尾,而不是蜀石毛诗的校记,因此是可以旁征博引的,不宜据此认为其体例可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皇明四朝成仁录

    十卷。明末清初屈大均(1630-1696)撰。大均初名绍隆,字翁山,又字介子,广东番禺(今广州市)人。明诸生。明亡后,削发为僧,名今种。不久还俗,改名大均。著有《易外》、《翁山诗外》、《翁山文外》、《

  • 三家经文同异考

    二卷。清王锡聆撰。锡聆,福鼎(今属福建省)人。该书考证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穀梁传》三家《春秋》经文的异同,加以罗列。有道光十五年(1835)太姥山麓蚤间斋刊本。

  • 周易像象述

    十卷。明吴桂森(生卒年不详)撰。桂森字叔美,无锡(今江苏无锡)人,万历四十四年(1616)贡生。吴桂森曾经从顾宪成,高攀龙在东林书院讲学,后来又师从钱一本学习《周易》。钱一本曾撰有《像象管见》一书,桂

  • 尚书帝验期

    ① 一卷。明孙珏辑,一共只有两条。第一条,“西王母于太荒之国,得益地图,慕舜德,远来献之”,见于《玉海·地理门》;第二条,“王母之国,在西荒,凡得道授书者,皆朝王母于昆仑之阙”;见《太平御览》。此两条

  • 四书顺义解

    十九卷。清刘琴撰。刘琴字松雪,任丘(今河北任丘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乾隆元年(1736)举人,官至顺义县教谕。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(1727)至乾隆二十七年(1762)积三十年之功而成,因其成于顺义县,

  • 第九才子书斩鬼传

    见《斩鬼传》。

  • 春秋纪事考

    不发卷。清蒋湖南(详见《卦气表》)撰。该书以《左传》纪事为依据,论《春秋》的书法,随览随记而成。书中标题,有摘录《春秋》之文的,也有作者自拟的;题目有前后重复的,题目之下又有附以他种题目的,题目之中又

  • 吴中平寇记

    八卷。清钱勖撰。钱勖生卒年不详,江苏无锡人,曾任内阁协办侍读,撰文中书,历保府道。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,李鸿章组建淮军,在外国侵略者支持下和太平军激战;升任江苏巡抚后,伙同戈登“常胜军”屠杀太平军。钱勖

  • 石鼓文定本

    二卷。清刘凝撰。参见《韵原表》。是书上卷为石鼓音训释文,下卷为附录,古今人辨说及诗歌石鼓刻文。以杨慎的伪本《石鼓文音释》为主,根本先谬,又加以意为增减,弥起纠纷,如第四鼓“写”上的“吾”字,第五鼓“需

  • 盐法议略

    一卷,清王守基(?-1873)撰。王守基,河南密县人。咸丰进士。官陕西司员外郎、云南司郎中。曾先后在山东司治事二十年。是书前有潘祖荫序言,说:“盐法综于山东司,故君于盐务尤习,钩扶发摘,洞悉利弊,综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