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松历代财赋考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一卷。刘徽(生卒年不可考)撰。据《隋书·律历志》:“魏陈留王景元四年刘徽注九章”可知徽为魏晋间人。又据《宋史·礼志》载北宋末算祀典中刘徽被追封为“淄乡男”,可推断他为山东淄川或临淄一带人。《九章注序》
见《续仙传》。
见《梼杌闲评》。
一卷。唐颜元孙(?-714)撰。元孙字韦修,京兆万年(今陕西西安市)人。为颜师古四世从孙,颜杲卿父,颜真卿诸父。历官长安尉,太子舍人,滁、沂、濠三州刺史。是书为现存最早一本辨正楷书字体的书,它以颜师古
一卷。晋郭象(252-312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象字子玄,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晋哲学家。曾为东海王司马越的太傅主簿。撰《隋志论语体略》二卷。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唐书·艺文志》并同。今皇侃疏引仅九节。
一卷。唐王孝通(生卒年代不详)撰。据《旧唐书·律志》载,他在唐朝初年为算历博士,后升任太史丞。在武德六年(623)和武德九年(626),他两次校订当时颁行的傅仁均戊寅元历。在《上缉古算经表》中,王孝通
见《易通变》。
六卷。明颜木撰。生卒年未详。颜木,字维乔,湖北应山人。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。除许州知州,攻亳州(治在今湖北亳县)知州。《明史·文苑传》附在王廷陈传末。著有《随志》二卷,此书不题撰人姓名,序后亦但
十八卷。清谢元淮撰。谢元淮,字默卿,湖北松滋人。云台山在江苏海州东北四十里,又名郁州山、都州山、苍梧山。其山清幽秀丽,且地处江北要枢,为淮之重镇。《云台山志》道光十七年(1837)刻本,共十八卷。卷首
三十一卷。清爱新觉罗·弘历(详见《钦定诗义折中》)敕编。乾隆二年(1737),弘历特诏翰林詹事六科十三道诸臣轮奏讲义。或标举经文,下列先儒义疏,阐明其理蕴;或节取史事,下列先儒评语,辨析其得失。大略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