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于鬯(1854-1910)撰。于鬯字醴尊,号香草,江苏南汇(今属上海市)人。有《说文取墨》、《香草校书》等二十三种。是书只《梁惠王》、《公孙丑》两篇。所校如“为其象人而用之也”,谓象人两字合为
四卷。清有任氏门人施世锡跋。据自序,此书原题“经传正义”。书中论周正,历驳改时不改月,改月不改时及改正朔不改时月诸说。虽然列国间有用夏正者,而春秋所书皆周正。论文祖,认为文祖是尧的始祖,即颛项,颛顼实
二卷。清惠栋撰。此书对于古文孔传主异义。比如“平章百姓”一条,《尚书大传》作“辩章”,《史记》作“便章”;而下文“平秩”中的“平”字,《大传》作“便”,郑玄也作“便”,“便”与“辨”同音。然而《毛诗》
二卷。清李楣(1819-1883)撰。李楣字月裳。湖南湘阴人。钦差大臣两江总督李星沅之长女。刑部郎中道州何庆涵之妻。翰林院编修何绍基之子妇。星沅及其妻郭氏皆颇能诗,著有《梧笙联吟集》行世。李楣濡染家学
一卷。晋阮籍撰。辑佚书,清王谟(生平事迹见《乐经》条)辑。阮籍字嗣宗,陈留尉氏(今河南尉氏)人,博览群书,尤好老庄之学,与山涛、嵇康等交游,为“竹林七贤”之一。善弹琴,著有《乐记》,早已亡佚,《隋书》
八卷。清王明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明德,字金樵,高邮人。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。《读律佩觿》成书于康熙甲寅年(1674年)。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,分类编辑,并分别进行阐释。附有《洗冤录》及《洗冤录补
二十二卷。清黄元御(详见《周易悬象》)撰。黄氏认为张机《金匮玉函经》主要以扶阳气以为运化之本,来治疗内伤杂病。而阳自阴升、阴由阳降之理很少论及,故以《内经》、《难经》为据,广涉阴阳五行制化之理,对《金
一卷。清王质撰。王质,字文蕴,浙江海宁人。王质是第一个给陶渊明作年谱的人,但谱中疏漏错误之处很多。如写渊明生年,一仍旧说,缺乏考证,又以陶诗“弱冠逢世阻,始室丧其偏”句而误断渊明二十失妾等等。至于年月
十卷,末一卷,清陆陇其修,傅维樗纂。陆陇其(1630-1692),初名龙其,字稼书,人称当湖先生,浙江平湖县人。康熙九年(1670)举进士,十四年(1675)为嘉定知县。为政清简。二十二年(1683)
十三卷。元唐元(1269-?)撰。唐元,字长孺。歙县(今属安徽)人。初以文学授平江路学录,后以徽州路学教授致仕卒。据朱文选所撰其行状,原有《敬堂杂著》、《思东杂著》、《吴门杂著》、《分阳杂著》、《金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