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新录
三十二卷。清王棠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棠字勿翦,歙县(今属安徽省)人。此书效仿顾炎武《日知录》体例,按类撰编,却不立部目。每论一事立一标题,且博采众家之说,详细考辨,间或阐述个人观点,力求详尽,但所采引之文大部不标明出处,此书成于康熙五十六年(1717)。
三十二卷。清王棠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棠字勿翦,歙县(今属安徽省)人。此书效仿顾炎武《日知录》体例,按类撰编,却不立部目。每论一事立一标题,且博采众家之说,详细考辨,间或阐述个人观点,力求详尽,但所采引之文大部不标明出处,此书成于康熙五十六年(1717)。
一卷。清吴凌云撰。吴凌云(1753-1803)字得青,一字槎客,江苏嘉定(上海市嘉定县)人。嘉庆五年(1800年)贡生。曾与陈诗庭同校《说文解字》。后假馆钱大昕“孱守斋”,尽读所藏书,学益邃。所著《十
七卷。不著撰者姓名。其出书时代亦不详。与《启札云锦裳》同载《永乐大典》之中,其体例亦相同。其俗陋亦如出一辙。
一卷。清俞樾撰。作者认为河洛之学久失其传,后人多争讼不已,各立门户。于是作此书以阐发观象玩辞、观变玩占之大义。书分五篇。第一为始画八卦篇。认为伏羲画卦不始于乾坤,而是以艮、巽为始,次为震、坎、离、兑,
①十二卷。清卞颖修,王劝纂。卞颖字慧生,扬州人,举人出身,康熙十一年(1672)任诸城县知县。王劝,邑人,进士出身。诸城,春秋时为莒、鲁之地,战国为齐下邑,秦为琅琊郡治,西汉至魏为东武邑,隋改为诸城,
见《伤寒类证活人总括》。
① 一卷。晋戴凯之撰。戴凯之,字庆预,武昌(今湖北鄂州市)人。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著有《竹谱》一书。晁公武《读书志》说,“凯之,字庆预,武昌人。”又引李淑《邯郸图书志》说,“不知何代人。”案《隋书·经
见《太平惠民和剂局方》。
一卷。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,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“十七”为名,称《十七帖》。据张彦远《法书要录》载:《十七帖》长一丈二尺,有一百零七行,共九百四十三字。《十七帖》全贴共二十八则,多记蜀事,其中尤以赞
十六卷,首一卷。清言如泗、李友洙修,杜若拙、荆如棠纂。言如泗详见《解州安邑县运城志》。李友洙,海宁县人,副贡生,乾隆二十八年(1763)以绛州判署平陆知县。杜若拙号舫山,邑人,乾隆七年(1742)进士
一百卷,附纂录十卷。魏崔鸿撰,清汤球辑补。汤球,字伯玕,安徽黟县人。汤球曾从同县俞正燮、汪文台游,潜心经术,博闻强识。《魏书》记载崔鸿将著作传给儿子元后,元后于永安中才奏报其父之书,于是刊著赵、燕、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