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元欧阳玄撰。欧阳玄,字原功,浏阳(今湖南省浏阳县)人。初为国子博士,升国子监丞。致和元年迁翰林待制,兼国史院编修官,诏修辽、金、宋三史。元顺帝至正二年归德府睢阳县黄河为灾,三年河决白茅口,四年河
四卷。明邓渼,(生卒年不详)著。邓渼字远游,号萧曲山人,建昌新城(今属江西)人。万历二十六年(1598)三十岁时进士及第,历任浦江知县,山东副使、山东按察使、右佥都御史、顺天巡抚。因为触忤阉党魏忠贤,
四卷。未著编辑者名氏,旧传为南宋人所编。据考,王楙《野客丛书》已引《草堂诗余》张仲宗〔满江红〕词证蝶粉蜂黄之语,《丛书》作于南宋庆元间,则本书应在此前。词家所谓小令、中调、长调之分,即从本书开始;后来
一卷。晋傅元(玄)(217-278)撰。傅元字休奕,北地泥阳(今陕西耀县)人。自幼孤贫,博学。曹魏时,历任弘农太守、典农校尉,封为鹑觚男。在司马晋,又历任散骑校尉、驸马都尉。曾从事编写《魏书》,对儒、
① 二卷。清皮锡瑞(详见《尚书大传疏证》)撰。该书目的在于通经致用,因此取经传异同及汉唐以来学者的论辨,加以折衷,断以己意,不作艰深之论。在阐发《春秋》的微言大义之外,又取其中与时代情势相近及关系政教
一卷。清王谟辑。见于《宋史·艺文志》,但于作者及年代皆不著录。疑是唐代作品。王谟自《太平御览》辑录四条。有《汉魏遗书》本。
一卷,清潘永季撰。潘永季,(见《读史记札记》条)此书对明代的官制变革,赋役制度,军队统领等进行了详细地论述,对《明史》一书,根据时事的变化而作的某些调整给予肯定。如对于明废左右丞相,分其政于六部,都察
不分卷。清黄奭辑。共七十三则。其中取自《开元占经》者五十五则、《太平御览》者四则、《初学记》者六则、《水经注》者一则、《艺文类聚》者二则、《文选注》者二则、《南齐书·天文志》者一则,《路史》者二则。可
一卷。清顾蔼吉撰。参见《隶辨》。是书就《说文》部首一一取八分书所有者列之,详著其变体、省体、或体、讹体。其为八分书所无者,则注云‘阙’而说明其省变之体。至为详明,对于习八分书者颇有帮助。有《隶辨》附刊
不分卷。清陈法撰。陈法,字定斋,贵州人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)进士。改翰林院庶吉士。散馆授检讨。五十六年(1717)充顺天府乡试同考官,五十九年(1720)充会试同考官。雍正初特旨举翰林才堪部务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