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四卷。清阮元录。按阮氏于乾隆五十九年,由山东学政调任浙江学政,此录是浙士们为接受阮氏考核而作的。阮氏有序,谓“风檐短晷,无书可校。证据少舛,辄恕而存之。所录除《论语·乡人饮酒》解系拟作。据《礼记·乡
八十二卷。乾隆十三年奉敕撰。是书为《三礼义疏》之第三部。经文四十九篇,厘定为七十七卷。附载图五卷。其诠释七例亦与《周官义疏》相同。此《义疏》广采说《礼》诸家,于郊社、乐舞、裘冕、车旗、尊彝、圭鬯、燕饮
不分卷。明王业(约1644年前后在世)撰。王业,字蔚上,号冠九,其里贯未详。明末曾为诸生。吴楚材序称其所著有《五经释义》、《性理约言》及文集八卷。此书仅杂文数十首,不分卷数。其史论诸篇,大抵为明季秕政
一卷。晋谯周(201-270)撰。清马国翰辑为一卷。周字允南,巴西西充(今四川阆中西南)人。晋著名史学家。初仕蜀,后入晋,官至散骑常侍。《蜀志》称其耽古笃学,研精六经,尤善《书》、《礼》。凡所著述,撰
见《事物纪原》。
四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》写于贞观九年(635),共二卷。贞观二十二年(648)增修成四卷。世称“云业疏”。该疏主要内容是:以四门释玄义,即教兴本意
三卷。清韩佑纂修。韩佑,直隶顺天府大兴县(今北京大兴县)人,监生,康熙三十九年(1700)任知州。旧志修于明万历间县令曾邦泰,康熙二十八年(1689)沈一成再修。康熙四十三年(1704),适中宪贾公有
十一卷。《续稿》十五卷。《吟稿》八卷。《玉芝山房稿》二十二卷。《耄年录》七卷。明茅坤(1512-1601)撰。茅坤,字顺甫,号鹿门,归安(今浙江湖州市)人,明代散文家。登嘉靖十七年(1538)进士。官
六十卷,明谭希思撰。希思,茶陵人,万历甲戌进士,官至四川巡抚。是书所记,自洪武元年(1368)至隆庆六年(1572)凡大事皆编年记载,每帝皆有论赞。卷首载万历己未修撰韩敬序,云:“侍御方壶刘公,持斧畿
六卷(已佚),郑樵(1103-1162)撰。郑樵字渔仲,晚年居于闽夹漈山中,学者称为“夹漈先生”。南宋史学家。他于史学推崇司马迁、刘知几;于学术注重实地考查、不空谈心性。对天文、地理、博物,音韵也有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