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卷,清定郡王载铨撰。载铨(?-1854),清定端亲王奕绍第一子,道光十六年(1836)承袭定郡王,咸丰三年(1853)予亲王衔。本书是他于咸丰元年五月署理步军统领时所辑。当时,载铨以步军统领衙门档
①二十六卷。崔维岳修,汪文奎等纂。崔维岳,字汝瞻,明万历举人,二十二年(1594)由国子助教来该郡。宿州有志,始自明永乐初年,再修于景泰年间,二修于嘉靖年间,崔维岳来该郡,郡志之不修,又六十余年。于是
五卷。清丁泽安撰。丁泽安字勉初,贵州贵阳人。作者认为对于周易的注释不能强为,能解则解。如果不能解却要任意穿凿,就会违背易旨,对周易研究毫无益处。因此丁氏专取诸家解易有未尽或没有解释者,节取注释。其书多
一卷。旧本题宋岳珂补注。岳珂所著有《九经三传沿革例》、《愧郯录》、《桯史》、《金陀粹编》、《宝真斋法书》及《赞玉楮集》等书,而不闻有此《三命指迷赋》。《宋史·艺文志》也不著录。惟《桯史》中有岳珂与瞽者
十卷 补遗 一卷。清吴昌莹(生卒年不详)撰。昌莹字华石,江西南丰(今广昌县)人,贡生。生平不详。同治丁卯年到广东,主讲同文馆的族兄吴子登出示稿本,嘱昌莹加以参论。其中有待释之词若干则,昌莹便肆力搜讨,
一卷。清康亮钧述。亮钧,山西兴县人,荫生,官至顺德府知府,其他事迹不详。此书所记为其父康基田(1728-1813)事迹。基田字仲耕,号茂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进士,官至江南河道总督,因事革职,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
一卷。清焦循(1763-1820)撰。循字里堂,江苏甘泉(今江苏扬州)人。清代哲学家、数学家、戏曲理论家。著有《易图略》八卷、《里堂学算记》、《易章句》、《易通释》、《孟子正义》、《曲考》、《剧说》、
四卷。清吴丽生撰。吴丽生字淦泉,江苏丹徒人。吴氏此书不对周易作章解句读,只通论其大义,同时对经外规则,周易体系亦有阐述。其说虽多因袭先儒成说,但常附以己意,故其说许多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。如论周易说,认
四卷。清钱泳(生平详见《朴园藏帖》)书。钱泳所临摹之书不在少数,此皆书法小品。为其子钱日祥汇刻为四卷。第一卷为临王羲之《乐毅论》、《兰亭序》、《快雪时晴帖》、《大道帖》、《霜寒表》、《四月帖》。王羲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