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解体要
二卷。清代黄为鹗撰。全书采用宋代儒家讲学的言论,用绘画方式来说明理学之“理”,共计一百三十八条,较为形象。
二卷。清代黄为鹗撰。全书采用宋代儒家讲学的言论,用绘画方式来说明理学之“理”,共计一百三十八条,较为形象。
三卷。明陈禹谟撰。陈禹谟字锡元,常熟(今江苏常熟)人,生卒年不详。官至四川按察司佥事。本书杂引《五经》经文以证《四书》异同,又引《四书》证其他书籍异同,以其他书籍互证异同,故而名为《经籍异同》。其中《
三十三卷。清韩逢吉撰。逢吉,字旋元,鄢陵(今河南鄢陵)人。著有《周易易简注》、《礼记辑要》、《传道秘录》、《河洛解》、《格物记》、《行习录》、《偶得录》、《顾諟录》等书。是编凡《大学》一卷,《论语》二
二十四卷,清韩三异修,纽廷彩纂。韩三异,直隶高阳(今河北高阳县)人,拔贡,康熙五十九年(1720)任知县。纽廷彩,满洲镶白旗人,监生,康熙六十年(1721)任知县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县令张辅始创
一卷。明蔡悉撰。蔡悉事详见《书畴彝训》条。此书诠解《大学》,虽分章立说,而不录经文,只标某某章,分章诠解经义,类似论体。书末载居身训言十则,居家训言十则。《四库全书》采御史萧际韶家藏本。
《回溪医案》一卷,《慎疾刍言》一卷。清徐大椿(详见《神农本草经百种录》)撰。《回溪医案》成于乾隆二十四年(1759)。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、妇科医案四条、外科医案十二条,共列五十五证,每证间有兼收数案
见《平定粤匪纪略》。
① 三十卷,附录三卷。明王寝大撰。寝大字幼章,合肥(今安徽合肥)人。崇祯丁丑(1637)进士。寝大认为,“《春秋》本《鲁史》原文,孔子修之,盖笔削史文以见义”(《春秋说序》,《续文献通考》卷一五四),
四卷。明宋诺(约1550年前后在)撰。宋诺,字子重,号金斋,故城(今河北)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四年(1535)进士。官至兖州府知府,著有《金斋集》。是凡四卷,集文三卷,诗一卷,而别以策对、书启之类附
四卷,明王志坚(1576-1633)撰。王志坚,昆山(今属江苏)人,字弱生,又字淑士、闻修,万历三十八年(1610年)进士,授南京兵部主事,迁贵州提学佥事,不赴。崇祯四年(1631)再以佥事督湖广学政
见《万氏家钞济世良方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