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不著编书人姓名。成书年月也无记载,书首页署有丙申正月。是编所辑,系安徽歙县程木庵所藏彝器的目录,共著录五十四器。程木庵之子程守恭,曾以拓本分送给一些金石学家,故在他们的书内均录有若干木庵藏器。吴
一百七十九卷。清毛奇龄(1623-1716)撰。毛奇龄,字大可,一字齐于。本名甡,字初晴,又以郡望称“西河”,浙江萧山人。康熙时任翰林院检讨,明史馆纂修等职。通经史及音韵学,擅长骈文,散文,工词,有《
三卷。清朱璠撰。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璠字胜之,江西南城县(今江西省东部)人。书首有璠叙录,大意是:《仪礼》文多冗复,读者概以节取。这里编取记之零星者附于经,择取纂疏确当之训诂以补充其缺脱,订正其讹误。
七卷。明郑鄤撰。鄤生卒年月不详,号峚阳,武进(今江苏武进)人。天启二年进士,授庶吉士,崇祯中被温体仁诬告杖母不孝,被磔于市。此书包括《中庸说》、《大学意》、《论语咏》、《孟子略述》。皆崇祯十二年在诏狱
一卷。清江有诰撰。有诰生平见“音学十书”。有诰此书大例与《群经韵读》同,辑录韵字的古籍自《国语》以下二十四种,加之秦文共二十五种。其中《列子》、《家语》等乃魏晋人伪撰;《穆天子传》、《六韬》、《三略》
三卷。清周模(生卒年不详)撰。周模为仪封(今属河南)人,是书成书于雍正甲辰(1724)年,所作的注释都是依文训义,只对鲁斋彭氏所算的黄钟围径字画中有讹误处作了订正。他在自序中称不得黄钟则十一律无由而正
二卷。明薛瑄(见《读书录》)撰。据瑄《年谱》,宣德元年(1426)四月,瑄服阙至京,上章愿就教职,宣宗特擢为御史,寻差监沅州银场。此书第二条称“吾居察院”,第四条称“余始自京师来湖南”,可见作于奉使沅
十卷。旧题葆光道人秘传。葆光道人事迹不详。关于此书作者,有人认为系宋元人,亦有人认为明万历人。此书又名《秘传眼科龙木总论》、《秘传眼科龙木集》、《秘传眼科龙木论》等。另有同名书四卷,约隋唐人撰,原书已
二十四卷。隋代释慧远撰。慧远生平事迹详见《维摩诘所说经义记》条。《十地经论》为天竺僧人世亲所作。内容是解释《华严经》中的《十地品》义。汉文译本由菩提流支、勒那摩提同译,佛陀扇多传语,于508年译出。菩
十卷。清吴廷桢(约1701年前后在世)撰。吴廷桢字山抡,长洲(今江苏苏州市)人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进士,官至左春坊左谕德。本编计诗八卷,末附补遗及诗余,又杂文二卷。康熙南巡,廷桢因献迎銮诗被召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