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县乡土志
一卷。清高熙哲修纂。高熙哲曾以御史,出守过宁夏、宣化、大名等处,官至翰林院编修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饬令各州、县,纂修简明乡土志,以作历史、地理教科书之参考。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,取邑志,补以新事,历三月而告竣。《滕县乡土志》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石印刻本。此志简洁明了,其中略地理,详兵事、耆旧、氏族、宗教等。此外,较注重古今人物、兵事、山川扼塞、政治得失、物产盈绌,使学者得悉全县概况。
一卷。清高熙哲修纂。高熙哲曾以御史,出守过宁夏、宣化、大名等处,官至翰林院编修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饬令各州、县,纂修简明乡土志,以作历史、地理教科书之参考。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,取邑志,补以新事,历三月而告竣。《滕县乡土志》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石印刻本。此志简洁明了,其中略地理,详兵事、耆旧、氏族、宗教等。此外,较注重古今人物、兵事、山川扼塞、政治得失、物产盈绌,使学者得悉全县概况。
八卷。明骆日升(?-1621)撰。骆日升,字台晋,福建泉州人。万历二十三年(1595年)进士。官至四川布政司参政,奢崇明叛变,骆日升抗节被害,赠光禄寺卿。著有《骆台晋文集》八卷。日升因节义显著,故其文
二卷。清孙之騄(生卒年不详)撰。孙之騄字子骏,号晴川,仁和(今江苏省滨海县)人。贡生,雍正间官庆元教谕,性情耿介,博学群书,尤专好古,著述很多,有考订类、农家类、杂史类等。著有《尚书大传》三卷、补遗一
十四卷。王琼撰。王琼(1459-1532),明山西太原人,字德华,号晋溪。成化丙戌(1466)进士,以工部郎中出治漕河,正德元年(1506)以右副都御史督漕运。次年任户部右侍郎,有心计,善钩校,对故牍
一卷。原题周无名氏撰,清马国翰辑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道家类著录《郑长者》一篇,题下注称“六国时。先韩子,韩子称之。”颜师古为此作注说:“《别录》云,郑人,不知姓名。”《汉志》所录《郑长者》隋唐志都不著录
见《先醒斋广笔记》。
一卷。晋贺循(260-319)撰,清马国翰辑。循字彦先,会稽山阴(今浙江省绍兴)人。其先庆普,汉世传礼,世所谓“庆氏学”,族高祖纯,博学有重名。汉安帝时为侍中,避安帝父讳,改为贺氏。循以陆机疏荐,官至
二卷。宋傅林(生卒年不详)撰。傅林,籍贯不详,约生活于北宋初年,官至律学博士。五代后周显德年间,窦仪等作《刑统》一书,北宋初年颁行。傅林认为《刑统》不便记忆,便写下了《刑统赋》,并自己作了注。《四库全
十卷。明徐元泰编,清张祥云补辑。徐元泰,直隶宣城县人,嘉靖进士,万历时官至兵部右侍郎,兼右佥都御史,巡抚四川。书前有徐元泰自序,其中说,汉代司马迁为循吏立传,在于鼓励官吏奉法循理。这实际上是他编本书的
一卷。清常茂仁撰。茂仁字炳南,河南密县(今河南密县)人。著有《书经臆说·大诰篇》、《诗经臆说·父王篇》。其说《中庸》,以孝字为宗旨,其大意谓中庸宗旨,只是一孝,吃紧在先有其终,此孔孟待阐之旨,程朱未窥
十卷。王存等奉敕撰。王存(1023-1101),字正仲,润州丹阳(今属江苏省)人。宋仁宗庆历六年(1046)登进士第,调嘉兴主簿,历三馆。神宗元丰年间,为国史编修官、修起居注,迁龙图阁直学士,知开封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