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斩鬼传》。
一卷。清孙冯冀撰。冯翼字凤卿,奉天承德(今属河南)人。云南巡抚曰秉之子,荫生,简用通判、侯补郎中。尚著《江宁金石待访录》,与王瑜同撰《说文正字》。是书凡十六篇、释生第一、甲象人头为甲属第二、乙象人颈为
九卷。清朱泽沄(生卒及事迹不详。)撰。朱泽法字湘陶,号止臬,江苏宝应人。朱泽沄终身不仕,讲道锡山,通书关中,皆阐明紫阳之学。年六十七,吟邵子诗别亲友,怡然而逝。有《朱子圣学考略》、《王学辨》、《止泉文
一卷。清冯履端(生平年不详)撰。冯履端,字正则,江苏南汇(今属上海)人,冯慕孺之长女,监生丁岵瞻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有民国十六年(1927)排印本。与其妹冯履莹《团香吟》合刻一起,名为《周浦二冯诗草》
三卷。清焦循(详见《论语通释》)撰。循著有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等补疏,并由阮元刻入《清经解》。是书书中称:言必信、行必果者为君子,浅薄固执者为小人。另邢疏认为:老
见《老子》。
七卷。清吴淇(生卒年不详)撰。吴淇,清初人,康熙间曾官广西浔州推官,《雨蕉斋诗选》系作者自行编订,分体为卷,收五、七古,五、七律,五、七绝各若干,五言排律六首。吴诗凡三刻,初刻为居家时所作,次刻为谒选
一卷。清赵经达辑。经达字尊三,晚清江苏昆山人。谱主汪琬(1624-1691),字苕文,号纯庵,江苏长州(今吴县)人。顺治十二年(1655年)进士,曾任刑部郎中、户部主事等职,康熙时举博学鸿词,授编修,
七卷。清谢重辉(约1662年前后在世)撰。谢重辉,字千仞,号方山,一号杏村。乃大学士谢升之子。德州(今山东德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以父荫为中书舍人。官至刑部郎中。后引疾归乡。重辉工诗,为王士祯所推重。
无卷数。明王樵(1521-1599)撰。樵字明逸,号方麓,江苏金坛人。嘉靖二十六年(1547)进士,官至刑部侍郎,改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,谥恭简。事迹见《明史》本传。该书共三册,前二册编次全依东莱吕氏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