棉阳学准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仪”、“丁祭礼仪”、“书田志”,卷三、卷四为“闲存录”,卷五为“道学源流”、“太极要义”、“西铭要义”。此书是一部地方封建教学规范。收在《鹿洲全集》内,有雍正、同治、光绪三种本。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仪”、“丁祭礼仪”、“书田志”,卷三、卷四为“闲存录”,卷五为“道学源流”、“太极要义”、“西铭要义”。此书是一部地方封建教学规范。收在《鹿洲全集》内,有雍正、同治、光绪三种本。
十二卷。唐元结(719-772)撰。元结字次山,号猗玗子、浪士、聱叟、漫叟、漫郎、渔者、酒徒漫叟,鲁山(今属河南)人。少不羁,年十七,乃折节向学,师事从兄元德秀。天宝十三年(754)进士。擢为右金吾兵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清任大椿辑。按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皆无此书,惟《隋志》有郭璞《三仓注》三卷,见于诸书所引者,或称之为《郭璞注》,或称之为《郭璞解诂》,或称之为《
四卷。宋吴澄(详见《易纂言》)撰。《尚书》有古、今文之分。澄此书唯注今文,不及古文。《自序》谓“晋世晚出之书,别见于后”。然除此四卷之外,澄并未释古文一篇。注《尚书》专释今文,自此书始。此书诠解《尚书
三十二卷。《附录》三卷。清圣祖爱新觉罗·玄烨(1654-1722)选。此书为唐诗选集,共三十二卷。卷一至卷六为五言古诗;卷七至卷九为七言古诗;卷十至卷十六为五言律诗,附六言律诗三首,并有五言律诗补编;
十九卷。清方瑞兰修,江殿扬、许湘甲纂。方瑞兰,字子征,河南禹州人,光绪九年(1883)来任泗州知州。泗志始于明景泰间,学正王庄始创修之。至弘治间,州守汪应轸为之续修。迄于清代,康熙三十七年,州守莫之翰
五卷。明涂伯昌(约1645年前后在世)撰。涂伯昌,字子期,江西南昌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崇祯三年(1630)举人。是集取名“一杯水”,其自序称:“取淡然无味之义。”集中多参杂释、老之说。其书《唐武宗毁佛复僧
九卷。清董肇勋(生卒年不详)编纂。董肇勋会稽(今浙江绍兴市)人,约清初康熙、乾隆时在世。曾在浙江东阳做过地方官。作者曾在东阳居久,“窃见风诗一脉犹存岘山画水间”,且欲使“一邑风雅之遗征长存”,于是广搜
一卷。文素松撰。素松萍乡(今江西萍乡县)人,文廷式之子。著有《瓦削文字谱》,已著录。此石於民国十九年出土於洛阳,分上下二段,共八百余字。上段归素松所藏,正面十二行,自《易经·下经》之“家人”至“归妹”
二卷。明沈璟(1533-1610)撰。璟字伯英,号宁庵,又号词隐,吴江(今江苏吴江县)人。万历二年(1574)进士,除兵部主事,吏部员外郎,降行人司正,升光禄寺丞。后罢官屏迹郊居三十余年,致力于戏曲研
一卷。作者不详。记宋吕颐浩事迹。吕颐浩(1071-1139),字元直,谥忠穆,高宗朝宰相。本书每条必曰“公于某事”云云。当为其后人所述。有《永乐大典》本、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)孔继涵家抄本(现藏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