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北溪字义》。
十卷。清姬之簋修,李瑾纂。姬之簋,雒山人,清顺治十六年(1659)进士,官至文林郎,康熙八年来任霍邱县知县。霍邱县志,创始于明景泰间,至弘治而再修,至万历二十四年,县令杨其善三修之,迄于康熙初年,县志
①十六卷。清杨善庆修,田懋纂。杨善庆字必干,湖南兵阳县人。举人出身,乾隆十七年(1752)任阳城知县。按阳城县志,自创修于明嘉靖后,入清以来,顺治一修,康熙二修,此为三修。此书为四修。《阳城县志》乾隆
七卷。明陈士元(生卒年不详)撰。士元字心叔,应城(今属湖北)人。嘉靖进士,官至滦州知州。著作尚有《易象钩解》、《五经异文》、《孟子杂记》等。此书之体例仿颜元孙《干禄字书》,略有增减。也是以韵分字,所列
一千卷。北宋王钦若、杨亿、李维、钱惟演、夏竦等十五人奉宋真宗的命令共同编撰。王钦若(962-1025),字定国,北宋临江军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。宋太宗时进士,宋真宗初年参知政事。曾劝帝造作“天书”,封
十卷。清黄齐贤(生卒年不详)撰。黄齐贤字敬思,嘉兴(今浙江省)人。《孝史类编》是黄齐贤的一部杂纂之作。此书前部分列孝经,次述历代帝王孝行,再次述历代孝子,各以事迹相似者归为一类记述,共二十二门,以孝为
一卷。英国Robertson撰,英国John Fryer、汪振声同译。Fryer,中译名傅兰雅,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。是书首论公法源流,依次为公法大纲、公法沿革、自主与不自主之国、新得地与定交界法、使
不分卷。明王世贞(1526-1590)撰。世贞字元美,自号凤洲,又号弇州山人,太仓(今江苏太仓)人,明代著名文学家、学者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,累官刑部尚书。世贞长于诗、古文辞,与李攀龙齐名,世称“王李”
十三卷。明陆釴(1441-1490)撰。釴,字鼎仪,昆山(今属江苏昆山)人。其生评事迹详见《山东通志》。著有《山东通志》。此集共十三卷,诗五卷,文七卷,杂著一卷,集前者张时御序。时御在序中称其“华不近
五卷。宋鲍云龙(1226-1296)撰。鲍云龙字景翔,号鲁斋,歙县(今属安徽省)人。宋宝祐六年(1258)举人,景定中(1260-1264)乡贡进士,居乡教授,入元不仕而终。其人博通五经,尤精于易,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