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事方
见《类证普济本事方》。
见《类证普济本事方》。
①十卷首一卷,清胡之富修,包字纂。胡之富,武进人,曾任南溪县知县。包字,邑人,举人。南溪县志创于康熙二十五年(1686)县令王大骐。兹编盖因大府檄调备通志馆采辑而为之。《南溪县志》嘉庆十七年(1812
一卷。清姚栖霞撰。姚栖霞,生平不详,江苏吴江人,姚岱之女。清代诗人。自幼聪慧异常,能辨四声,十岁时即能赋诗。年十七而早逝。此书有蒋再山刊本,没有刊书年代。书前有其父姚岱及朱春生所作序言,有郭麐、郑璜、
一卷。清孙传澄修订。孙传澄字对涧,浙江宁波人。是书经文作大字,注作小字,列于经文之旁。“广扬名”章下附古文“闺门”一章。“庶人、三才、孝治、圣治纪孝行、五刑、广要道、广至德、广扬名、谏诤、感应、事君、
五卷。清周兆基撰,周睢园校订,朱兰重辑。兆基字莲塘,辑《诗韵释要》一书。周氏门人王睢园为之校订,朱兰重辑刊行。清代设科取士,经义策对而外,并重诗赋,是书盖为制举所编。依《佩文诗韵》而使之简约,每韵之下
二十四卷,清韩三异修,纽廷彩纂。韩三异,直隶高阳(今河北高阳县)人,拔贡,康熙五十九年(1720)任知县。纽廷彩,满洲镶白旗人,监生,康熙六十年(1721)任知县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县令张辅始创
一卷。清俞樾(1821-1906)撰。此书为樾读《鶡冠子》时写的札记。全书虽仅三十余节,但其校正错误,颇有可采之处。如《天则篇》“盖母锦杠悉动者”,母作毋。《道端篇》“内有挟度”,挟作揆。《泰鸿篇》“
八卷。清庆康撰。生卒年未详。庆康字健侯。满洲正蓝旗人。咸丰二年(1852)举人。官至直隶候补道。庆康先于咸丰三年(1853)、六年(1856),两试春官不第。同治元年(1862)由都察院京察一等,简授
二十四卷。清李荣和、刘钟麟修,张元懋纂。李荣和字木庵,河北安国县人。拔贡出身,光绪四年(1878)由岚县调任永济县知县。设县以来,百有余年,未经修志。光绪十二年,荣和取康熙三年之州志,与乾隆十九年府志
一百卷,五代王溥撰。王溥(922-982),字齐物,并州祁(今山西祁县)人,五代后周至宋初“十年作相”,又是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。后汉乾珰元年(948),状元及第。隐帝即位后,为枢密使、同平章事郭威幕僚
三十卷。明祝允明(1460-1526)撰。祝允明字希哲,号枝山,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。弘治五年(1492)举人。官广东兴宁知县,迁应天府通判。明书法家、文学家。与唐寅、文征明、徐祯卿并称“吴中四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