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四卷,清陈效修,周瑛等纂。陈效,南陵人,赐进士出身,中顺大夫,弘治十二年任兴化府知府。周瑛,赐进士出身。兴化府志之纂修,始于宋绍熙间。元翻刻绍熙本,而未自修。陈效任知府后,于弘治十四年春延周瑛等重
① 七卷。清王夫之(生平事迹详见《周易稗疏》条)撰。其所著《周易内传发例》中称,乙未于晋宁山寺始为外传。乙未为顺治十二年(1655)。自谓“外传以推广于象数之变通,极酬酢之大用。”其时,王夫之从永明王
见《皇朝藩属舆地丛书》。
五集,二十五种,八十五卷。清龙凤镳编。龙风镳,广东顺德人。生平事迹不详。丛书共分五集,第一辑收汉孙叔通《汉礼器制度》一卷等九种,多为汉人所著关于汉代官制、典章、礼仪等著作;第二辑收后魏阚骃《十三州志》
四十卷。清胡聘之撰。胡聘之,字蕲生,湖北天门人。同治七年(1868)进士,官山西巡抚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胡聘之到山西绛县,其知县以所得山西石刻拓本,手录原文并撰考证八卷以献,并请求以公家之力组
一卷。明祝允明(1460-1526)撰。祝允明字希哲,号枝山,又号枝指生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弘治五年(1492)举人,官广东兴宁知县,迁应天通判。祝允明博学善文,工书法,其狂草下笔纵横,于似无规则
一卷。清黄宗羲(1610-1695)撰。黄宗羲见《宋元学案》。全书成于康熙二年(1663),分“原君”、“原臣”、“原法”、“置相”、“学校”、“取士”、“建都”、“方镇”、“田制”、“兵制”、“财计
见《灵棋经》。
一卷。清姚文田撰。参见《说文校议》。是书旨在正字。鉴于六理既隐,讹体日滋,学者失其本原,往往增损随俗,遂使部居易舛,声义全乖,姚氏便取容易写错的字,从其形旁和声旁两方面进行辨误。如谓:“況,寒水也。古
二卷。《续集》一卷。明王越(1423-1498)撰。王越,字世昌,浚县(今河南浚县)人。生平详见《王太傅集》(辞目)。是集为王越曾孙王绍思所辑之本。第一卷为疏议,皆其处理边务及奏报捷音之文。第二卷为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