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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左传辨章

三十卷。清牟昌衡(1773-?)撰。昌衡字午桥,栖霞(今属山东省)人。此书前有道光二十六年(1846)牟昌衡自序,篇目下又有牟昌衡题记。此书起惠公之元妃孟子,止故韩魏反而丧之,共十二公,二百五十五年,厘为二百零五篇,从每篇之中摘取一二字作为篇目。《春秋》与《左传》本来各自单行,杜预作《春秋经传集解》,才将经传割裂分配。昌衡苦于旧本以传附经,破碎难读,起止不明,离合失措,于是潜心研究,重新加以厘正,标明其篇目,以恢复《左传》的原貌。区划篇目,大体上以一年为一篇。事实上,以一年为一篇,未免牵强附会,妄加分析。杜预以前,经传固然各自别行,但《左传》本为解经而作,《春秋》既然是编年体,则传也按时间顺序纪事,而一件事的终始,必然不是年月所能限制的,所以往往一事而分载于数年之内,或者年月已终,而事还未完,这在《左传》中不乏其例。如果硬以一年为一篇,则事件的起止不明。并且编年体与纪传、纪事体不同。纪传以人为主,纪事以事为经,当然可以各列篇目,至于编年,则随时纪事,往往一年之中,涉及不止一国,也不止一事,因此难以单独列篇。牟昌衡此书硬要为编年体厘定篇目,未免徒劳无功。此书有咸丰九年己未(1859)三省斋刊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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