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光纪年
见《弘光实录钞》。
见《弘光实录钞》。
一卷。黄任恒(1876-?)辑。黄任恒,字秩南,号述窠。广东南海人。黄任恒以“昔人断代选文,自上古以至前明,每朝皆有总集,张氏(金吾)《金文最》后出,而辽尚未有全文”。因“仿其例辑之”,于“骈散诸文而
二十二卷。清王拯(1815-1876)撰,王拯,字定甫,马平(今广西柳州市)人。原名锡振,服膺包拯,号少鹤,幼孤,家贫,授诗母口,长而失教。靠姨母作女红养育,道光二十一年(1841)中进士。授户部主事
一卷。明郑洛书(1498-1536)撰。郑洛书,字启范,号思斋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,提督南直隶学政。事迹附见于《明史·解一贯传》中。本书前无序,后无跋,谁所编
十二卷。明冯皋谟(约1565年前后在世)撰。冯皋谟,字明卿,浙江海盐人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进士。官至福建布政司参政。是集凡十二卷。诗四卷,文八卷。冯皋谟诗文虽有浮声,但似有不足。据许闻造所撰行状
六卷。清蓝光策撰。光策字子彦,四川资阳(今四川资阳)人,光绪十四年戊子(1888)举人。著有《启秀堂文集》等。光策对西方的国际公法有所研究,以中国古代经典比附国际公法,认为《春秋》一书,是孔子自撰的法
一卷。《文选》六卷。明董撰。生卒年不详。董,字文玉,浙江会稽(今杭州)人。弘治十八年(1505)进士授编修,以忤刘瑾出为成安知县,迁刑部主事。瑾诛复故官。历侍读左谕德、侍讲学士,迁詹事,兼学士,进吏部
又名《青楼宝鉴》、《海上青楼奇缘》。清韩邦庆(1856-1894)撰。韩邦庆字子云,号太仙,别署大一山人,江苏松江(今上海松江)人。自幼随父亲居于北京,后南归应科举,中秀才后多次考举人不第,一度曾在河
一卷。陶朱公(生卒年不详)撰,清马国翰辑。陶朱公,即范蠡,春秋时越国大夫,曾助越王勾践灭亡吴国。后游齐国,称鸱夷子皮,到阳地(今山东定陶县西北),称陶朱公。《养鱼经》名为陶朱公撰,实为伪托之作。《养鱼
四卷。明郑明选(生卒年不详)撰。郑明选,字侯升,归安(今浙江省湖州市)人,一作侯官(今福建省闽侯县)人。明万历十七年(1589)进士,官南京刑科给事中。移疾归卒,著有《秕言》等。此书共四卷,皆为考证之
①一卷。清王元启撰。元启字宋贤,号惺斋,浙江嘉兴人,乾隆进士,官至将乐县知县,著有《惺斋杂著》十余种。曾避居鹊山寺中,每研易有得则笔记之,积久成帙。其子王尚珏辑之成书,计说经七十余事,并附录平时所作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