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廿二史考异

廿二史考异

一百卷,清钱大昕撰。钱大昕(1728-1804),江苏嘉定(今属上海市)人,字晓征、及之,号辛楣、竹汀,晚号潜研老人。乾隆进士,由编修累官至少詹事,广东学政。乾隆四十年(1775年)丁忧后病不复出。历主钟山、娄东、紫阳等书院,精研群籍,于经史、人文、音韵、训诂、典章制度、民族、地理、金石、画像、篆隶等皆通,尤精校勘、音韵,兼通中西历算,用以读史。自太初三统诸历,尽能得其测算之法。论学主张研经亦需通秦汉以下史事。曾参与纂修《音韵述微》、《续文献通考》、《续通志》等书。著有《唐石经考异》、《经典文字考异》、《廿二史考异》、《唐书史臣表》、《唐五代学士年表》、《宋学士年表》、《元史氏族表》、《元史艺文志》、《三史拾遗》、《诸史拾遗》、《通鉴法辨正》、《三统术衍》、《四史朔闰考》、《吴兴旧德录》、《先德录》、《洪文惠洪文敏王伯厚王弇州年谱》、《疑年录》、《恒言录》、《十驾斋养心录》、《竹汀日记钞》、《金石文跋尾》、《元诗纪事》、《潜研堂诗文集》等。《廿二史考异》一书共分《史记》五卷、《汉书》四卷,、《后汉书》三卷、《续汉书》二卷、《三国志》三卷,《晋书》五卷《宋书》二卷、《南齐书》、《梁书》、《陈书》各一卷、《魏书》三卷,《北齐书》一卷,《周书》一卷,《隋书》二卷,《南史》、《北史》各三卷,《唐书》十六卷,《旧唐书》四卷,《五代史》六卷,《宋史》十六卷,《辽史》一卷,《金史》二卷,《元史》十五卷,共编成一百卷,此书著成于乾隆四十五年(1786年),所考二十二史,即从二十四史中除去《旧五代史》、《明史》。作者对各史记载出入、矛盾、错误之处,以及历代典章制度、地理沿革和辽金国语、蒙古世系等,作了部分考订,为当时重要史书。此书经钱大昕反复校勘,自汉讫金元各史,偶有所得,即写于别纸,乾隆丁亥年(1767年)三假归里,稍编次之,以后每年有所增益,戊戌(1778年)设教钟山书院,复加讨论,其间如有与前人暗合者,皆削删去之,间或后于他人启示,也必标注姓名,盖此书乃钱大昕倾其一生精力所著。此书有乾隆辛丑年(1781年)潜研堂全书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重修博兴县志

    十三卷。清周壬福修,李同纂。周壬福,江苏昭文人,道光二十年(1840)由附贡任博兴知县。李同,掖县人,博兴教谕。博兴县志自康熙六十年(1721)李元伟重修后,距其时已近百年。周壬福掌博兴后,见李元伟志

  • 北边事迹

    一卷。明王琼撰。王琼,山西太原人。事具《明史》本传。此书是嘉靖初总督三边军务时,广集历代守边得失、及己所条画奏疏,合为一书,曰《北边事迹》。书中主张花马池一路三百里,及环县至兰州八百里,皆筑墙掘堑,作

  • 读易杂说

    一卷。清陈世熔撰。陈世熔字大冶,又字雪楼。安徽怀宁人。道光十五年(1835)进士。官甘肃知县。此书杂说三连、六断、仰盂、覆碗、中虚、中满、上缺、下断。如第一讲奇偶象形,说奇为一,象天为乾。偶为一一,象

  • 淮海居士长短句校记

    一卷。清朱孝臧(1857-1931)撰。朱孝臧原名祖谋,字古微,号沤尹,又号疆村,浙江归安(今吴兴)人。光绪进士,官礼部侍郎。词风近于吴文英。辛亥革命后多怀恋清室之作。有《疆村语业》。对辑校词籍用力甚

  • 大同县志

    二十卷,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黎中辅纂修。黎中辅字濂燕,江西东乡县人,出身举人,道光三年(1823)任大同县知县。数百年有郡志无县志。此志为中辅官大同县时所创修,书成于道光十年(1830)。全书二十卷首一

  • 说文引经异字

    三卷。清吴云蒸(生卒年不详)撰。云蒸字小岩,安徽歙县人。此书取《说文》所引之经与今经不同者,分经罗列,依《说文》部次字次为序,每字首列篆文,次录所引经文,并考石经所从之字,凡通转、假借,悉加辨别,共计

  • 物理小识

    十二卷。明方以智(1611-1671)撰。方以智,字密之,号鹿起,又号曼公,桐城(今属安徽)人,为明末四公子之一。崇祯十三年进士,官翰林院检讨。清兵入关以后,南走广西,桂王亡,出家为僧,改名大智,字无

  • 褒忠录

    ①七卷。明末清初郝明龙(生卒年不详)编撰。该书记其父郝景春殉难湖北房县经过。景春字和满,江苏江都人,万历四十年(1612年)举人。知房县时,县城为张献忠攻陷,景春被捕,不屈而死,其子鸣鸾同遇害。事迹载

  • 周易变通解

    六卷。清万裕沄撰。万裕沄字澍辰,湖北黄冈人。曾官崇阳教谕。作者治易,主张“系辞变而通之以尽利,及化而裁之存乎变,推而引之存乎通。上下无常,惟变所适”,故名其书为“变通解”。全书宗汉人之说,认为邵子之先

  • 圣济总录纂要

    二十六卷。宋徽宗(详见《圣济经》)敕编,清程林(生卒年不详)删定。程林,字云来,休宁(今属安徽)人。原书《圣济总录》卷帙浩繁,久而脱佚,程林购求得到三本残卷,加以整理补充,删汰繁冗,辑成此书。与原书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