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定猺匪述略
二卷。清周存义撰。存义字宜亭,生卒年及籍贯均未详。官湖北黄州府(府治今黄冈市)通判。道光十二年(1832),湖南瑶民赵金陇起事,湖广总督卢坤亲往督师,周存义参与军事。广东连州(州治今广西合浦)瑶民赵子清起事,广西瑶民盘均华起事,清政府派军镇压,周存义均参与军事。事后以其所见,写成此书。内容包括山川险易,道里远近,瑶人情况,善后事宜等。该书有道光十四年(1834)刻本。
二卷。清周存义撰。存义字宜亭,生卒年及籍贯均未详。官湖北黄州府(府治今黄冈市)通判。道光十二年(1832),湖南瑶民赵金陇起事,湖广总督卢坤亲往督师,周存义参与军事。广东连州(州治今广西合浦)瑶民赵子清起事,广西瑶民盘均华起事,清政府派军镇压,周存义均参与军事。事后以其所见,写成此书。内容包括山川险易,道里远近,瑶人情况,善后事宜等。该书有道光十四年(1834)刻本。
七卷。宋黄度(?-1213)撰。度字文叔,号遂初,两浙路新昌(今属浙江省)人。南宋政治家、经学家。绍兴间进士,宁宗时为御史,尝劾韩侂胄误国,又劾内侍杨舜卿、陈源,又奏吴曦必反,有直名,累官礼部尚书、龙
二十八卷。明吴之俊(生卒年不详)撰。吴之俊字彦章,号芝房。万历四十一年进士。官武强县知县。本书纂辑故实,每卷标目,都喜为新异。全书分二十六类。即甄元、控舆、挈壶、采真、测符、提灵、综掖、纬阀、襄奁、延
六卷 续七卷 再续三卷 三续六卷 清钱大昕撰。钱大昕,详见《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》条。钱大昕精研经史,尤嗜金石。本书所著录金石文字,始于三代,迄于宋元,共两千余种,经跋尾者八百六十余篇。当时每得二百余篇
①见《郑敷文书说》。② 一卷。宋郑朴撰。郑朴之生卒年及生平事迹均不可考。郑朴所撰之《敷文郑氏书说》一卷,以札记体的形式,又以《尚书》事实,或提出疑问,或谈自己的一些心得,于各条分别立论,共有二十余事。
四卷。英国洛加德撰,闽县林纾、仁和魏易合译。本书述法国拿破仑(Napoleon 1.)一生事迹。译文颇雅驯,旧译拿破仑传以此本最善。现存有京师学务处官书局校印本。
二十四卷,明李濂(1489-1566)撰。李濂,字川父,明代祥符(今河南开封)人。正德八年(1513)举乡试第一,次年举进士,授沔阳州知州。后任山西按察司佥事间,提学缺额,就兼理其事。嘉靖五年(152
十五卷。明沈一贯(1513-1615)编。沈一贯,字肩吾,号蚊门。鄞县(今属浙江宁波)人。隆庆二年(1568)进士。官至中极殿大学士。沈一贯曾以吏部侍郎加太子宾客假归,又特起教习庶吉士,因检列朝馆课诸
八卷。清黄位清撰。位清字瀛波,广东番禺(今属广州市)人。生平不详。孔门论诗曰多识鸟兽草木之名,朱子以为绪余,本书题名绪余盖取诸此。然书中兼及虫鱼,则以诗之虫鱼亦多。本书首有自序及例言,大抵以毛传、郑笺
①八卷。清王恪修,韩思圣纂。王恪,字汝殷,号质庵,顺天大兴(今北京大兴县)籍,浙江慈谷人。邱县知事。韩思圣,邑县贡生。该县县志始修于明万历四年(1576)知县侯国安,康熙四年(1665)县令张廷略加润
见《金华子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