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殷兆镛(1806-1883)自撰。兆镛字补金,又字序伯,号谱经,江苏吴江人。道光二十年(1840)进士。历任编修、侍讲、大理寺少卿、内阁学士、礼部左侍郎等官。光绪七年(1881)以病致仕。此谱
①四卷。清周之祯修,崔曾颐纂。周之桢字甫,河北清苑县人。咸丰二年(1852)举人。同治二年(1863)任猗氏县知县。崔曾颐字少伊,永济县人。道光二十三年(1843)举人。主讲郇阳书院。同治五年(186
一卷。魏王肃(195-256)撰。清马国翰辑为一卷。肃字子雍,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西南)人。魏经学家。曾遍注群经,不分今文、古文,对各家经义加以综合,注有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三礼》、《左传》、《论语》。
三卷。清李希圣撰。李希圣,湖南湘乡县人。光绪进士。官刑部主事。是书前有撰者自序,具言编书原委。以下卷一为收支总数,卷二为银收,卷三为各省银友。是书尽载清末甲午前国家八千多万财政收入和七千多万支出的具体
四十卷。清李光地(1642-1718)撰。作者生平详见《周易通论》(辞条)。是集为乾隆元年(1736年)其孙李清植所校刊,其门人李绂为序。惟诗下注自选字,则余皆清植排纂。凡《观澜录》一卷,《经书笔记》
一卷。清范泰衡撰。是书本遵汉儒,义从宋贤,参以已见,分节陈说,推陈出新。如说“格致”,木长为格,则本末贯,贯观其达;木各为格,则本末分,分观其到。又如说“致”,《春秋》曰“致女”,致是“往”的意思;《
四卷。清杨潮观(1710-1988)撰。杨潮观,字宏度,号笠湖,金匮(今江苏省无锡市)人。乾隆元年(1736)举人。先后任山西、四川等地县令。他为官关心民生疾苦,政声卓著,颇有清名。奉调泸州县令时已年
十卷。清朱用行撰。朱用行字翼承,新建人。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,首列《本义》,而以“正义”、“析义”次之。“正义”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,“析义”则兼采他说。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,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,补于“
三卷。清戴震(1724-1777)撰。戴震,字东原,安徽休宁人。1744年撰《策算》一卷。1752年开始跟江永(1681-1762)学算,1755年撰《勾股割圆记》三卷。1762年举人。1773年开四
①四卷,清刘修,何藩等纂。刘,直隶高阳(河北高阳)人,进士,官随州知州。何藩,随州人,庠生。州志明以前无可考,成化十三年(1477)州牧伍希闵修志,嘉靖十六年(1537)州牧任德再修,又有州人颜木撰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