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则
一卷 野志 一卷。明徐三重(详见《牖景录》条)撰。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。家则为其所立规条,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。其言酌乎古今之间,如丧礼不得用僧道,而得用纸钱、纸锭之类等。《野志》分十六篇,即端习、祛惑、营业、稽籍、本教、抡交、范内、居身、人道、节用、使令、狎慝、庖馔、服饰、燕乐、戏具,其词多用骈偶,与其所作《家则》相为发明,均属自述家事之类。有旧写本。
一卷 野志 一卷。明徐三重(详见《牖景录》条)撰。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。家则为其所立规条,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。其言酌乎古今之间,如丧礼不得用僧道,而得用纸钱、纸锭之类等。《野志》分十六篇,即端习、祛惑、营业、稽籍、本教、抡交、范内、居身、人道、节用、使令、狎慝、庖馔、服饰、燕乐、戏具,其词多用骈偶,与其所作《家则》相为发明,均属自述家事之类。有旧写本。
四卷。清李清(生卒年不详)辑。李清,生平不详。该法帖承明晋藩之“宝贤堂”命名,勒刻于康熙五十七年(1719年),共四卷。其中第一卷有朱文公和唐代褚遂良、宋代的黄庭坚;第二卷有元代赵孟頫,明代的唐寅、文
一百卷,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黄云修,林之望、汪宗沂纂。此即光绪《庐州府志》。
五卷。工部奉救撰。清工部以直属各道一切工程需用工料按现行作法成例均有浮多,屡经驳减,并不划一。因频发是书以备查核。《直隶五道成规》乾隆刻本,共五卷。其所谓五道者,乃清河、永定、通水、天津、大名五河。书
十卷。清震钧撰。震钧(?-1920),字在廷,姓瓜尔佳氏,满洲镶红旗人,扬州知府英杰之子,光绪八年(1882)科副榜,从工部笔贴式署甘泉县知县。民国改名易姓为唐元素。束发着道士装,徜徉沪上,人称涉江先
四卷。清戴煦(详见《对数简法》)撰。在戴煦之前割圆八线的研究,杜德美仅求弦矢,徐有壬有切线弧背互求二术,而于割线尚未齐全。戴将此意告项名达,并着手推演,对正余切、正余割四个函数展开式进行研究。项死后,
十三卷。清应撝谦撰。应撝谦字嗣寅,钱塘(今浙江余杭)人。康熙十八年(1679)曾经举博学鸿词。该书朱彝尊《经义考》作十七卷。此本仅十三卷,但首尾具全,不象有所佚脱。也可能是朱彝尊的记述有误。其注杂采诸
四卷。明沈沈撰。作者又自称震旦醚民囦囦父,自序中又称褐之父。囦囦、沈沈,名号诡异,无法得知是何人。每卷所署校正者的姓氏,皆称海陵。海陵是刊刻者的姓名。是书主要记载与酒有关之事。一卷三目,分别为酒、名、
见《产育宝庆集》。
一卷。附《游西山诗》一卷。清王晋徵(约1694年前后在世)撰。王晋徵,字涵斋,安徽休宁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康熙十八年(1679)进士,官至户部侍郎。工诗,本集为王晋徵自定、自编,以编年为次。始于康熙十二
四十三卷。清赵翼(1727-1814)(详见《二十二史札记》撰。此书为作者从黔西罢官以后的读书札记,过了十余年,方始刊行,因为是“循陔”时所辑,故名为《陔余丛考》。全书不分门目,编次先后则以类相从。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