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则
一卷 野志 一卷。明徐三重(详见《牖景录》条)撰。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。家则为其所立规条,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。其言酌乎古今之间,如丧礼不得用僧道,而得用纸钱、纸锭之类等。《野志》分十六篇,即端习、祛惑、营业、稽籍、本教、抡交、范内、居身、人道、节用、使令、狎慝、庖馔、服饰、燕乐、戏具,其词多用骈偶,与其所作《家则》相为发明,均属自述家事之类。有旧写本。
一卷 野志 一卷。明徐三重(详见《牖景录》条)撰。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。家则为其所立规条,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。其言酌乎古今之间,如丧礼不得用僧道,而得用纸钱、纸锭之类等。《野志》分十六篇,即端习、祛惑、营业、稽籍、本教、抡交、范内、居身、人道、节用、使令、狎慝、庖馔、服饰、燕乐、戏具,其词多用骈偶,与其所作《家则》相为发明,均属自述家事之类。有旧写本。
十二卷。明汪应蛟编辑。应蛟,婺源(今江西省婺源县)人。万历二年(1574年)进士,官至南京户部尚书,生卒年不详。著有《中铨》、《病吟草》等。《古今彝语》杂录史文,上自唐虞,下迄于元代,范围极广,漫无义
十卷。明张良知撰。张良知,字幼养,山西安邑(运城)人。举人,嘉靖二十六年(1547),以南京户部员外郎,监督收放粮斛。时撰是书。其卷一为典制、卷二为部使、卷三为公署、卷四为经赋、卷五为仓库、卷六为官俸
一卷。清祁雋藻(1792-1866)撰。祁雋藻,字春圃(淳甫),寿阳(今山西寿阳县)人。嘉庆十九年(1814)中进士,官至大学士。《马首农言》是作者在道光十六年(1836)所作的。马首,是寿阳的古称。
四卷。《附录》二卷。明叶永盛(约1604年前后在世)撰。永盛,字子沐,安徽泾县人。生卒不详。万历十七年(1589年)进士。官至太仆寺少卿。著有《叶玉成全集》。该集共四卷,杂文一卷、奏疏三卷,为其裔孙叶
二十卷。清黄式三撰。式三字薇香,定海人。此书前列何晏《集解》、朱子《集论》,后加案语,以别同异、明是非,仿王鸣盛《尚书后案》之例,名《论语后案》。式三之学,不立门户。以为《论语》之书,经汉宋大儒注释,
二十三卷。明王锡爵撰。王锡爵(1534-1610),字元驭,号荆石,太仓(今属江苏)人。嘉靖四十一年会试第一,授编修官。万历五年(1577)以詹事掌翰林院,进礼部右侍郎,因触怒内阁首辅张居正,辞官不出
一卷。明丁元荐(1563-1628)撰。丁元荐,初学于许孚远,性慷慨而负气节,官尚宝司少卿。著有《西山日记》二卷。这部书收录从洪武年迄万历年间朝野事迹。内容以英断、相业、延揽、才略、深心、名将、循良、
清宗稷辰(1792-1867)撰。宗稷辰字涤甫,号涤楼,浙江会稽(今浙江绍兴)人。官至东河道。著有《射止斋文集》等。是书乃稷辰晚年所作,原书二十卷,身后散佚,仅存《论语》卷一,系手写定本,余稿有《论语
七卷。清孔璐华撰,孔璐华(约1765——1815前后在世),字经楼,山东曲阜人,孔子七十三代孙女,衍圣公孔庆熔之女,大学士仪征阮元(1764——1849)之继妻。清代诗人。阮亨在《瀛舟笔谈》中评说:“
二卷。明高拱(1512-1578)撰。高拱,字肃卿,新郑人。累官累仕,官上柱国,大学士等。神宗时,为张居正、冯保所排挤,解职归田,后数年卒。高拱学问广博,著述甚富。有《春秋正旨》、《高文襄公集》四十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