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竹宾谈
四卷。明陈德文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德文,号石阳山人,吉水(今江西省吉水县)人。明嘉靖中以顺天府尹行部永平,馆于夷齐庙,公事之余,随笔纪载,因为永平为古孤竹国,所以书名便为《孤竹宾谈》。书中论断,多为僻谬之语,如其谓唐之房玄龄、杜如晦不过一文人墨士,滕文公恨不与孔子生同时、扶苏、蒙恬得矫诏,当举兵称王之类,均为谬悠之谈,不足辨也。传本少见。
四卷。明陈德文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德文,号石阳山人,吉水(今江西省吉水县)人。明嘉靖中以顺天府尹行部永平,馆于夷齐庙,公事之余,随笔纪载,因为永平为古孤竹国,所以书名便为《孤竹宾谈》。书中论断,多为僻谬之语,如其谓唐之房玄龄、杜如晦不过一文人墨士,滕文公恨不与孔子生同时、扶苏、蒙恬得矫诏,当举兵称王之类,均为谬悠之谈,不足辨也。传本少见。
见《脉药联珠古方考》。
二卷。清吴楚椿撰。是书于《中庸》全书,通贯前后,共二卷,十八篇。依次为:名义篇,统绪篇,小人诬民篇,君子立极篇,论道篇,因性立教篇,德根于性篇,五常之德相需为用篇,即心言诚篇,天性贯始终篇,总论篇,论
六卷。明代作品,不著撰者。书中或署为王邦直撰,概为辑录其一部分。邦直字子鱼,即墨(今山东即墨)人,著有《律吕正义》等。《皇明乐律书》凡六卷,卷一、二为乐书,卷三为乐书附录,卷四、五为律书,卷六为律书附
四卷。清代陆鸣鳌撰。陆鸣鳌字石庵,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,官居河南知县。罢官后入书院讲学。此书是作者辑录平时的议论、问答之类札记撰成此编。全书主要内容为以“习静、养生、阑入”等观点来阐述“心性”,内容观
四十卷。清丁宝桢(1820-1886)撰。丁宝桢,字稚璜,贵州平远(今织金)人。咸丰进士。同治六年(1867)任山东巡抚,光绪元年(1875)在济南建立山东机器局,次年任四川总督。有《丁文诚公奏稿》。
一卷。徐绍桢(1861-1936)撰。徐绍桢字固卿,原籍浙江,迁居广东番禺。官至南京卫戍司令。一生从戎,好藏书,父徐灏治经学尤精《说文》。是书系徐绍桢取孝经一十八章,依唐注,参照诸家,掺合己见,别为注
一卷。清黄以周撰。此书为未完之作,仅注疏乾、坤、顿三卦,乾坤不录《文言》。观点与《周易故训订上经》同。其注用《子夏传》、马融、郑玄、荀爽、宋衷、虞翻、九家、黄颖、干宝、蜀才、卢氏诸家易说,如有隐略异同
四十四卷。清彭申甫撰。此书自汉至清凡名家注皆采入。如李氏集解、王弼注、孔氏正义、程传、朱子本义等。至清代只取李光地、王夫之,间及顾炎武、王引之等说。并包群书,荟萃古注,可谓至详至备。其辩正部分则偏重义
七卷。明李攀龙(1514-1570)编。李攀龙字于麟,号沧溟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授刑部主事,累官至河南按察使。主张“文必西汉,诗必盛唐”,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“后七子
二卷。清代况周颐撰。此书是作者居住在扬州小牛录巷时收集、摘录而成,因小牛录巷距文选楼很近,所以作者为此书命名为《选巷丛谈》。全书没有一定体例,记载考证内容较杂,其中记载清代学者阮元的轶事较多,还有一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