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分卷。清杨廷芝撰。杨廷芝字仁圃,山东蓬莱(今山东蓬莱)人。是书题云“遵朱会通”,大旨详于自序。廷芝以为朱子教人读书,无疑者须教有疑;有疑者却要无疑。故《宪问》篇“不患”章尝四见,而注云,凡指同而文不
十卷。清黎世序撰。世序初名承惠,号湛溪,河南罗山人,嘉庆进士,官至南河总督,为一代治河名家,卒谥襄勤。《河上易注》概为其治河时所著。此书以义理与象数并重,认为程传本义空演义理不求象数,不足取。其欲融汉
二卷。清金正元增修,张子瀛、闻鹏龄增纂。金正元,宣统二年(1910)请补开通县知县,署承德县知县。张子瀛,留奉补用县丞。闻鹏龄,候选巡检附生。承德县,即今辽宁沈阳市,清康熙三年(1664)置。向来无志
十卷。唐姚合(775-约855)撰。姚合,陕州陕石(今河南)人。宰相姚崇之曾孙。登元和十一年(816)进士第。初授武功主簿。又为富平、万年二县尉。宝应中历监察殿中御史,户部员外郎。出为荆、杭二州刺史。
二卷。清陈寿祺(详见《五经异义疏证》)撰。本书说经固然颇有所得,但也不无失误。自秦代焚书之后,学者不能一睹全经,于是各持所见。其中如今文《尚书》有“序”说,认为伏生二十九篇包括“序”,但不含《大誓》,
八卷。明贺隆撰。隆字汝隆,别号逸庵,浙江永嘉人。贺氏爱好典籍,以其心得撰为此书,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。作者自序称,黄钟为万事之本根:黄钟为十二律之始,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,制声乐;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
二十四卷。清梁章钜(1775-1849)撰。梁章钜,字茝林,号退庵。福建长乐人。嘉庆七年(1802)进士,道光间官至江苏巡抚,署两江总督。梁章钜博学能诗,著有《经麈》、《夏小正通释》、《三国志旁证》、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该书记明末清初钱谦益事迹。现有《痛史国变难臣抄》附刊本。
二卷。清陈受培书。其子陈銮为之刻石。所书自乾隆五十八年(1793)至嘉庆十二年(1807)。刻成于道光十五年(1835)。其真书仅能工整,行草毫无笔力。其子陈銮为奉家尊之泽,所以摹勒上石,汇成二卷。内
七卷。《诗集》二卷。明郭文周(约1556前后在世)撰。郭文周,字景复,号东山,福建福安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历中书舍人,改官监察御史,巡按广东,擢顺天府丞。因忤严嵩致仕归。著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