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卷,附《难字直音》一卷。明李登撰。李登字士龙,自号如真生,上元(今南京市江宁县)人。万历初贡生,官崇仁县教谕,以新野县丞致仕。尚著《摭古遗文》、《六书指南》、《字学正讹》、《正字千文》等。卷首有姚汝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
十三卷。清童颜舒撰。童颜舒字霁山,陕西洋县人,道光举人,官学博。本书有童颜舒自作“凡例”,首为《禹贡总考》,其他依次为《山川总考》、《九州分考》、《赋贡总考》、《山川附论》、《理财附论》,最后是《问答
祭法:有虞氏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。夏后氏亦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禹。殷人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。周人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。燔柴于泰坛,祭天也;瘘埋于泰折,祭地也;用骍犊。埋少牢于泰昭,祭时也;相
一卷。清怀圃居士辑。作者生卒年及姓氏、里贯、事迹皆不详。该书专记钱谦益宠姬柳如是逸事。现有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刊本、文字同盟社排印本。
民国余绍宋纂。余绍宋,龙游县人。此志为民国十四年(1925)铅印本。此即余氏县志初稿之一部,为选举表上中下、人物传、人物阙访、人物姓名别录,前冠以叙例,选举表以辟荐及科举出身者列正表,余列副表。所载科
八卷。清王明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明德,字金樵,高邮人。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。《读律佩觿》成书于康熙甲寅年(1674年)。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,分类编辑,并分别进行阐释。附有《洗冤录》及《洗冤录补
一卷。宋王开祖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开祖字景山,永嘉人。皇祐五年进士,试秘书省校书郎,既而退居郡城东山,设塾授徒。年仅三十二而卒。其著作也多湮没。是编乃其讲学之语,旧无刊本。据其原序,乃明王循守永嘉时,
四卷。清吴绮(1619-1694)撰。吴绮字园次,号听翁、绮园,江南江都(今属江苏)人。顺治十一年(1654)拔贡生,荐授弘文院中书舍人,升兵部主事、武选司员外郎。康熙五年(1666),授湖州府知府。
见《贞观公私画史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