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决疑
一卷。明释德清撰。是书只取经一章,对朱注所谓“三纲领八条目”作解,其涉疑处则设问答以解决。是书参杂两宗,不袭恒解。如说“明明德”,称第二个明字乃光明之明,是指自己心体;第一个明字有两意,若就明德而言,乃悟明的明,若就亲民而言,乃昭明之明。说“至善”,乃是悟明自性本来无善无恶的真体。说“修身”,引颜渊问仁,孔子告以克己复礼为仁,是修身。说“知与意”,谓意乃妄想,知属真知,真知即本体之明德,内外洞然无物可对。书首有自序,后有钱谦益的跋。该书有万历四十五年(1617)刊本。
一卷。明释德清撰。是书只取经一章,对朱注所谓“三纲领八条目”作解,其涉疑处则设问答以解决。是书参杂两宗,不袭恒解。如说“明明德”,称第二个明字乃光明之明,是指自己心体;第一个明字有两意,若就明德而言,乃悟明的明,若就亲民而言,乃昭明之明。说“至善”,乃是悟明自性本来无善无恶的真体。说“修身”,引颜渊问仁,孔子告以克己复礼为仁,是修身。说“知与意”,谓意乃妄想,知属真知,真知即本体之明德,内外洞然无物可对。书首有自序,后有钱谦益的跋。该书有万历四十五年(1617)刊本。
五卷。清冯苏(约1673年前后在世)撰。冯苏字再来,号蒿庵,临海(江苏临海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顺治十五年(1658)进士。在云南为官时,被吴三桂所拘。后官至刑部右侍郎。著作很多,有《南中集》、《嵩庵集
一卷。明方凤(详见《方改亭奏草》条)撰。此书共一卷,分水异、火异、眚异、木异、金石异、人异、虫异七条,专记历代灾异之事。然历代实事,见于正史、杂史者不可胜记,而方凤只于每条举二、三事,真所谓挂一漏万也
十卷。附指南总论三卷。宋陈师文(生卒年不详)等撰。陈师文,北宋末临安(今浙江省杭州市)人,曾任库部郎中,提辖措置药局,大观中(1107-1110)奉敕与裴宗元等人校订官药局所藏医方,辑成《和剂局方》五
五卷。清朝王芝藻撰。王芝藻字淇瞻,溧水人。顺治十一年(1654)举人。其书论认为《洪范》九畴本于《洛书》,认为万物之生始于五行,所以五行居一。皇建有极为天地人物之主,所以皇极居中。天时人事之应尽于五福
五十卷。清桂馥(1736-1805)撰。桂馥字冬卉,号未谷,山东曲阜人。乾隆五十五年(1790)进士,历官长山县训导,云南永平知县。少承家学,博览群书,精于金石篆刻、文字训诂之学。著作尚有《札朴》、《
二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元扬鲁(1186-1255)撰。鲁字焕然,号紫阳先生。乾州奉天(今陕西乾县)人。金末应试不中。入元为耶律楚材荐,任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廉访使。集中称所著有《还山前集》八十一卷,《
一卷,清潘永季撰。潘永季,(见《读史记札记》条)此书对明代的官制变革,赋役制度,军队统领等进行了详细地论述,对《明史》一书,根据时事的变化而作的某些调整给予肯定。如对于明废左右丞相,分其政于六部,都察
二卷。清陈作霖撰。陈作霖,字雨生,号伯雨,又称李园先生,生卒年月未详,光绪元年举人。主要著作有《金陵通纪》十六卷、《先生言行录》四卷、《可园备忘录》四卷、《可园文存》十六卷等。
见《野老书》。
七卷。清贺贻孙撰。贺氏字子翼,自称水田居士,江西永新人,明代诸生。该书原无传写本,清咸丰初年由贺恢募资刊刻,始流传于世。此书由作者自序,内容虽多据前人所言,但诠释详明,发挥透彻,绝非简单的抄袭。作者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