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书训义
三十六卷。清王夫之(详见《四书考异》)撰。是书无序例。大旨以《集注》为宗,每章下先列朱注,次列训义,也有训义缺者,当以朱注义已备,不须训。所训不参异解,也不涉典故,其略涉典故者,唯“三家者以庸彻”章,此外均敷演大义。该书有光绪十三年(1887)潞河啖柘山房重刊本。
三十六卷。清王夫之(详见《四书考异》)撰。是书无序例。大旨以《集注》为宗,每章下先列朱注,次列训义,也有训义缺者,当以朱注义已备,不须训。所训不参异解,也不涉典故,其略涉典故者,唯“三家者以庸彻”章,此外均敷演大义。该书有光绪十三年(1887)潞河啖柘山房重刊本。
清梁廷楠(1796-1861)撰。梁廷楠,字章冉,别号藤花主人,广东顺德人,副贡生,官至澄海县训导。林则徐任两广总督时,聘为幕客。与其共同策划禁烟抗英计划。后升任内阁中书,加侍读衔。学识甚博,平生著述
二十四卷。明唐汝谔撰。唐汝谔字士雅,上海松江人。天启中以贡生官常熟县教谕。著有《诗经微言合参》。是书因其兄唐汝询有《唐诗解》,故此以古诗配之。其注释体例略同。《唐诗解》以五七言分古今体。此则分为古歌谣
二卷(影印本)。民国十二年(1923)海宁陈乃乾影印,其旧本从罗振玉处借得。书首录王广庆《洛阳先后出土正始三体石经记》一文,历述三体石经先后出土的经过,颇为详备。次录王国维手札一份,论述石经《尚书》首
①一卷。编者不详。谱主张煌言(1620-1664),字玄著,号苍水,浙江鄞县人。明崇祯十五年(1642年)举人。南明弘光元年(1645年)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,奉鲁王监国,官至兵部尚书。永历十三年(16
二卷。清朱元英撰。元英字师晦,上元(今江苏南京)人,康熙四十八年(1109)进士。此书体例上模仿宋吕祖谦《东莱左氏博议》,摘录《左传》史事一百一十条,作者对其加以考订,又与吕氏《博议》之旨在发明经义有
二十一卷。清阿桂等奉敕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初,甘肃循化(今属青海)伊斯兰新教首领苏四十三,自称回王,领导撒拉族人民起义,一路上攻势凌厉,斩关夺隘,迅速攻克河州(今临夏),趋兰州,清廷急派军机
五卷。清代杨名时(1661-1737)撰。杨名时见《周易札记》条。此书仿照明代薛瑄《读书录》体例所撰的儒学札记,虽然书中第四卷论析了“铅汞之说”,但全书总体内容还是以儒家为主。此书是作者的讲学言论集。
一卷。清徐永孝撰。徐永孝字仁甫,事迹无从考证。他发现王筠所撰写的《毛诗重言》一书对于学诗的人有较大的帮助,只是下篇中的遗漏较多,而且不少句子也没有举例加以说明。于是,他撰写了《毛诗重言下篇补录》一书,
一卷。清钮树玉(1760-1827)撰。树玉字蓝田,号匪石山人,江苏吴县人。其生平著述,详见《说文新附考》。嘉庆十六年(1811)树玉发现元赵孟頫的正楷写本和明仲温的摹宋石本,皆出于皇象本,以之参校而
不分卷。清王锡祺辑。此编为巨篇,不分卷,以省为纲,以山为目,分隶之。从盛京至内外蒙古,山名之下,各系小注。此志掇拾之勤,考证之功不可没。其不足之处:一、其注语皆不具出处,阅者将信将疑;二、详载内地,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