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明王薰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薰,字简之,天台(今浙江省天台县)人。明嘉靖中为黄岩县学生。其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盖其随笔记录之文,后人抄而传之者。如第五页中间一条,上书一“”字,下注“实物于器之名”六
一卷。清吴陈炎(生卒年不详)撰。吴陈炎字宝崖,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。少负诗名,毛奇龄、朱彝尊都为之倾倒。中年与王士祯、宋荦友善,宋荦曾以国士见称。后出知荏平县,不久罣吏议归。除本书外,还著有《春秋三传
二十一种,五十五卷。明吕坤(详见《四礼疑》)撰。新吾为吕坤之号。吕坤著述颇多,《四库全书》著录有《明职》等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收其著录及存目书九种。《新吾吕先生集》二十一种为《去伪斋文集》十卷、《呻吟语
一卷。清于鬯(1854-1910)撰。于鬯字醴尊,号香草,江苏南汇(今属上海市)人。有《说文取墨》、《香草校书》等二十三种。是书只《梁惠王》、《公孙丑》两篇。所校如“为其象人而用之也”,谓象人两字合为
二十四卷。明朱长春(生卒年不详)撰。朱长春,字大复,乌程(在今浙江湖州)人,万历癸未年(1583年)中进士,官至刑部主事。朱长春结合原书对《管子》加以阐释,对每一篇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。写在每篇篇首
七十六卷。清伯麟(?-1833)等奉敕编,伯麟,清大学士。满洲正黄旗人,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,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。是书分“八旗处分则例”和“八旗绿营处分则例”。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、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
一卷。清黄宗羲(1610-1695)撰。黄宗羲见《宋元学案》。全书成于康熙二年(1663),分“原君”、“原臣”、“原法”、“置相”、“学校”、“取士”、“建都”、“方镇”、“田制”、“兵制”、“财计
一卷。冯煦(1843-1927)撰。冯煦字梦华,号蒿盦,晚号蒿叟,辛亥后称蒿稳公,江苏金坛人。光绪八年(1882)举人,十二年(1886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十年后,以京察一等,外放安徽凤阳府知府。自
一卷,续一卷。清汪辉祖撰。汪辉祖(1731-1807),字焕曾,幼名鳌,号龙庄,称龙庄居士。乾隆进士,官至署道州知州,因事被夺职后,为州县官作幕僚三十余年,精于刑名之学,善断狱。乾隆五十年(1785)
二卷。宋杨万里(1127-1206)撰。杨万里生平详见《诚斋易传》(辞目)。考宋贡举条式,第二场试论一道,限五百字以上。则此编为当时应试程式。凡二卷。然体例拘陋,未必真出于杨万里之手。集中国子监批点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