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卷,首一卷。清吴堂等修,刘光鼎等纂。吴堂,武进人,举人。嘉庆二年(1797)任同安县知县。刘光鼎,举人。按同安县有志始于明成化间。其后屡经纂辑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邑令吴镛复议重修。迨乾隆四十
一卷。元蒋子正撰。生卒年里字号及生平事迹均不详。仅书中“杜善甫”一条内有分教溧阳语,知其曾为溧阳教官。该书所记为宋末元初杂事,其中对贾似道的罪行记载较多,对郑虎臣木棉庵事件的记载也比其他书详细。有《四
五十七卷。明胡维新(生卒年不详)撰。胡维新,余姚(今浙江省余姚县)人。嘉靖三十八年(1559)进士。官广西右参议。万历年间,胡维新任大名道兵备副使,以当地为古赵魏之邦,文学素盛,便与好友原一魁合作,编
不分卷。明黄汝亨(1558-1626)撰。汝亨生平事迹见《古奏议》条。该书主要记叙历代廉吏的事迹。汝亨之前,宋代费枢已作有《廉吏传》,然汝亨认为该书只录春秋至五代、且只有一百一十四人,尚为阙略,故搜采
一卷。胡元玉录。授经簃在会同县学官署中,会同属湖南靖州。胡元玉当时在县学任教谕,除了给诸生开设时文课之外,还讲授经学。讲经先讲《论语》,时间大约一年,此书就是胡元玉将学生的课业汇集成册的。卷首有督学使
二卷。元鲁明善(生卒年不详)撰。鲁明善,维吾尔族人,元延祐元年(1314)任寿阳(今安徽寿县)郡监。在任郡监期间撰成《农桑衣食撮要》一书。《农桑衣食撮要》是一本农家历性质的农书。它按月分条罗列农夫应做
十六卷。清代谢王宠撰。谢王宠字愚斋,陕西人。全书主要论述儒家为学之道及易理、性理之说等内容。其中卷一至卷四为“论语尊注解意”,卷五为“《小学》、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、《孟子》指要四种”,第六卷为“《孝经
八卷。不著撰者姓名。其时代亦不详。此书以书札泛词分类编次。门目猥杂,字句庸腐。实为俗陋之作。
四卷。明陈与郊撰。陈与郊(1544-1611)字广野,号禺阳,又号玉阳仙史、高漫卿、任诞轩、隅园,海宁(今浙江海宁县)人。万历二年(1574年)进士,官至太常寺少卿。工诗,好戏曲创作,有《昭君出塞》等
一卷。近人李坤撰。李坤字厚安,云南昆明人。此书只解说齐风,往往折衷旧说而出己见。虽得失互见,然瑕不掩瑜。如辨郦道元《水经注》以营为营丘之误,考齐风还篇魏源《诗序集义》为胡公时所作之非,均为有据之说。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