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卷。明汪某撰。汪某佚名,新安人。书前有汪庚序,以为此书为道昆作。以道昆万历十四年(1586)所刻《弘明集》、《广弘明集》字体证之,该书亦为万历年间所刻。书中纪年止于万历元年(1573),成书必在万
见《说岳全传》。
九卷,《别集》一卷。明沈谦(1620-1670)撰。沈谦,字去矜,浙江仁和(今杭县)人。崇祯末,杭州有“西陵十子”之称,沈谦为十子之一。所著文集数十卷,晚年亲手删汰,仅存诗文八卷,杂说一卷、名曰集钞。
十二卷。清王澍撰。王澍,详见《禹贡谱》条。该书依《淳化法帖》原目,一一考证,分为十卷;又载古今法帖考一卷,研究阁帖之缘起,及诸帖之源流;最后作者又以自己所得笔法,编为一卷,附其后,共十二卷。研究考证法
四卷。清徐昂发(约1701年前后在世)撰。昂发字大临。江苏昆山人。康熙三十九年(1700)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,提督江西学政。本集为诸体杂编,其五言古体大抵刻峭清新,有透空碎远之音。然而落笔太快,缺乏
三卷,清沈绍勋撰。此书是作者为其子写的周易教科书,故所论易学有关问题十分广泛。书分三篇。上篇十五章,论成卦之理,从宋人的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先天后天河洛之说到汉人的世应、归游、互卦之学皆有论述。中篇分十五
一卷。魏董勋(其事迹不详)撰,清马国翰辑。此书《隋书·经籍志》作十卷,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亦作十卷,盖至唐时,其书犹完存,今则佚矣。马国翰从张华《神异经注》、杜公瞻《荆楚岁时记注》、周处《风土记》、《太
二卷。明周之士撰。周之士字士贵,自号四明居士。齐兴(今地址不详)人。御定《佩文斋书画谱》列周之士于书家传中。但传中只采瞿九思序此书之语,所以周之士生卒年与事迹仍不详。另外此书中称董其昌为恩师,可见其为
四卷,首一卷,清陈吴萃等修,姚炳奎纂。陈吴萃,曾任邵阳县知县。姚炳奎,邑人,邵阳县候选教谕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清朝廷令各直省府厅州县咸撰乡土志一书,意使人民由爱乡而知爱国。时陈吴萃任知县,奉命遵
不分卷。清黄以周撰。黄氏生平著述,见《六书通故》。是编因《六书通故》转注之说增益而成。愈说愈支离,其谬误更甚。有刊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