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象义串解
六卷。清罗昌鸾著。罗昌鸾,长沙人。此书作于道光二十九年(1849)。作者研究周易,认为“象之所在,义即寓乎其中,用是节录朱子本义,旁采先儒,及近代名贤说纂辑而条贯之,庶几象昭而义亦昭”。因而此书以朱子本义为基础,用内卦外卦互卦变卦之法反复推求,同时兼采诸儒之说相互拟参,旁推交通,以求卦象,进而求得对周易经义较为合理的诠释。故罗氏之论,多发前人所未发,在当时治易者中,可谓成就卓然。有道光二十九年(1849)刊本。
六卷。清罗昌鸾著。罗昌鸾,长沙人。此书作于道光二十九年(1849)。作者研究周易,认为“象之所在,义即寓乎其中,用是节录朱子本义,旁采先儒,及近代名贤说纂辑而条贯之,庶几象昭而义亦昭”。因而此书以朱子本义为基础,用内卦外卦互卦变卦之法反复推求,同时兼采诸儒之说相互拟参,旁推交通,以求卦象,进而求得对周易经义较为合理的诠释。故罗氏之论,多发前人所未发,在当时治易者中,可谓成就卓然。有道光二十九年(1849)刊本。
四卷。清汪潮生撰。汪潮生字汝信,号饮泉,江苏江都人。生卒年未详。诸生。此书为词集。首卷六十七首,次卷六十二首,三卷七十二首,末卷六十首。共二百六十一首。前有黄承吉序。其词不宗一家。精深华美,声调高朗,
一卷。清袁钧辑,袁尧年校补。袁钧认为,《尚书五行传》一卷,过去列于《尚书大传》之中,称作《洪范五行传》,可是《大传》之中自有《洪范传》,所以,此《尚书五行传》应当另是一书。袁钧还认为,此书为汉以前人所
三册,不分卷,附塔伊喀事宜三册,不分卷。清达林、龙铎同撰。是书编辑于嘉庆元年(1796年)。《乌鲁木齐事宜》共分二十类:曰疆域、山川附、曰城池、曰官制、自满营马匹、曰满营军械、曰绿营马匹、曰绿营军械、
四卷。清俞樾撰。俞樾(1821-1907)字荫甫,晚年号曲园,学者称曲园老人,浙江德清县人。道光三十年(1850年)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,散馆授编修;咸丰五年(1855年)官河南学政。因事罢职,侨居苏
六卷。宋高宗撰。是书依《礼部韵略》次第,正文作草书,注文正书,真草书凡二万二千一百九十六字。上平声三十六“桓”改作“欢”,为避讳耳,与宋刊《韵略》同。是书刊本有二:一宋刻本,系陈汶赵与懃监刊于墨妙亭者
三十二卷。附录一卷。清李天根撰。天根字大木,号云墟散人,江苏江阴人。因南明为明之残余,如同爝火,因以名书。该书成于乾隆十三年(1748)。记载南明弘光、隆武、绍武、永历、鲁监国五王史事。起于顺治元年(
三卷。清章世臣撰。章世臣字雷川,又字豸卿。安徽望江人。官姑熟教授,作者认为“易之有程子易传、朱子本义,犹天之有日月也。日月者,天之眼目,传义者,亦学易之眼目。”但作者在读易时,却发现“程朱之说往往传得
一卷。清范泰恒(生卒年不详)撰。泰恒字无崖,籍署河内(今河南沁阳),乾隆十年进士,官崇义知县。除本书外,还有《燕川集》十四卷,《燕川诗集》一卷。泰恒本书大体上是以文体论经,认为古文《尚书》是伪书,其根
六卷。清代陈乔枞撰。据本书自序称,“先大夫出所撰三家诗,遗命足其业”,说明陈寿祺只采集三家遗说,但未作进一步考订。陈乔枞继承父业,编成本书。书中首先列出鲁诗叙录,引用陆玑《诗草木疏》;“孔子删诗授卜商
三十卷。《外集》十卷。唐刘禹锡(公元772-842)撰。刘禹锡,字梦得,洛阳(今属河南省)人。贞元九年(793)进士,后又登博学宏词科制举。贞元十一年(795),登吏部取进士科,授太子校书。诗人、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