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本义补说
五卷。清蔡绍江撰。蔡绍江字伯澄。蕲水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)进士。历官刑部郎中。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《周易本义》所作的补注。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,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。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,如“剥床以足”未注不言足象,而蔡氏则增补说“剥自下始,故日床足”,从而使文义顿明,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,如“虎视眈眈”中解释虎象“艮为虎”等。但也有错误的地方,不合传旨,与传义有违、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。有道光年间刻本。
五卷。清蔡绍江撰。蔡绍江字伯澄。蕲水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)进士。历官刑部郎中。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《周易本义》所作的补注。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,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。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,如“剥床以足”未注不言足象,而蔡氏则增补说“剥自下始,故日床足”,从而使文义顿明,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,如“虎视眈眈”中解释虎象“艮为虎”等。但也有错误的地方,不合传旨,与传义有违、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。有道光年间刻本。
二卷,清钟文虎修,徐昱、高履和纂。徐昱,字价民,举人。高履和,贡生。《灌县乡土志》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刻本,共二卷。徐昱、高履和因学部檄取以备教材而纂修此志,其首列部颁条例十五门,曰历史、政绩录、
四卷。附《说书随笔》一卷。明詹在泮(生卒年不详)编。詹在泮字定斋,衢州(今浙江省衢州市)人。万历十一年(1583)进士,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采辑明代讲学语录,将王守仁、王畿、罗汝芳三家合为一卷,此为良知
三卷。明王叔承撰。王叔承,初名光允,以字行,更字承父,晚更字子幻,自号昆仑山人,江苏吴江人。生卒年不详。《明史·文苑传》附载王稚登传中。王叔承早弃举子业,纵游齐、鲁、燕、赵,又入闽、入楚。其在邺下时,
四卷。明何孟春撰。何孟春,字子元,彬州(属陕西)人,生卒年不详。弘治六年(1493)进士,累官至南京工部郎。孟春少游李东阳之门,学句宏博。著有《何文简疏议》(已著录)等。此集收诗四卷,系明嘉靖间蒋文化
十卷。清钟体志(生卒年未详。)撰。钟体志字泽生,四川射浃人。光绪元年(1875)举人。官江西新建县知县。体志志行超卓。弱冠时即为《崇正黜邪论》,毅然以扶世冀敖为职志。嗣佐黔南戎幕,绥抚苗民,参赞兵札,
六十八卷。清郭伦撰。郭伦字凝初号西山,萧山(今属浙江省)人。乾隆年间举人,著有《十七朝史论一得》。《晋记》书前有郭伦序文,称读《晋书》的过程中有感于“取舍失衷,是非瞀乱”的缺陷,以“其中唯诸志稍有可观
十四卷。近代宋育仁(生卒年不详)撰。育仁字芸子,别号问琴阁主,四川富顺人。光绪十二年(1886)进士,官翰林院检讨,充京师大学堂经文专科教习,著有《同文略例》、《小篆通》、《古文举要》与是编等。是编前
一卷。明卢浚编。卢浚字希哲。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)进士,弘治中官黄州府知府。本书系黄州古迹题咏之汇编,以诗赋为主,而将唐许远祠祭文三篇错杂诸诗之内,又将宣圣遗像碑记附
不分卷。清牟庭撰。庭初名廷相,字默人,山东栖霞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乾隆六十年(1795)优贡,官观城县教谕。该书大旨以为鲁申培受业荀卿门浮丘伯,齐辕固、燕韩婴非别有师授,各就鲁诗自推其意,最后赵人毛苌托名
六卷。元胡行简撰。简字居敬。新喻(今属江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至正二年(1342)进士。授国子监助教,历官翰林修撰、江南道御史、江西廉访司经历。元末农民战争爆发,行简乞归乡里,教授经学。行简文章以“冲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