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侍御奏疏
一卷。明吴玉撰。吴玉是寿阳(今属山西寿阳县)人。天启进士,崇祯初年提拔为御史,有正直的声名,官至河南布政司参议。《吴侍御奏疏》为吴玉于崇祯初期任广西道监察御史时所上奏疏的汇编,共十篇。其中劾魏忠贤余党的三篇、劾辅臣的二篇、劾本兵者三篇,清厘国用者一篇。
一卷。明吴玉撰。吴玉是寿阳(今属山西寿阳县)人。天启进士,崇祯初年提拔为御史,有正直的声名,官至河南布政司参议。《吴侍御奏疏》为吴玉于崇祯初期任广西道监察御史时所上奏疏的汇编,共十篇。其中劾魏忠贤余党的三篇、劾辅臣的二篇、劾本兵者三篇,清厘国用者一篇。
十四卷。清汪士铎撰。汪士铎,江苏江宁县人。道光举人。除是书外有《水经注图说》、《江宁府志》等。是书卷一至卷四为天文,卷五至卷八为地理,卷九、卷十为五行,卷十一至卷十四为礼仪。据目录有刑法、职官、食货、
见《圣济总录》。
三卷。著撰人名氏不详。书中记载安南国事。上卷曰国初沿革,为赵陀以下诸王。中卷下卷皆曰阮纪,则自李公蕴得国后诸王事迹,记述详尽。安南自汉迄唐,并为州郡,五季末为土豪窃据,宋初时始自立国。此书自唐以前,大
八卷。清末民初马其昶撰。马其昶字通伯,宣统时授学部主事,民国时任清史馆总纂。作者曾先著成《周易费氏学》八卷,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刊行。1919年马氏又重新审定而成此书。前有卷首,言易例举要,中八卷
二十卷。明吴鹏(约1538前后在世)撰。吴鹏,字万里,秀水(今浙江嘉兴)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年(1523)进士,参议黔中,奉诏谕安南,督理漕河,有政声。后官终工部尚书。著有《飞鸿亭集》。“飞鸿亭”乃
一卷,附辛亥定变纪略一卷。清张开枚撰。张开枚,桐城人,生卒年不详,曾任新疆巡抚袁大化幕僚。是书记载了新疆伊犁乱事本末,杂记袁大化在新疆的施政措施,兼录清末冯超、贺家栋等发动反清起义之始末,及袁大化参予
一卷。清方东树撰。方氏刊行了《汉学商兑》之后,又续有所获,有的可与本条相发明,应该补入,又有的前说偶误,后来发觉了,应当改正。于是写成此书。题道光戊戌,距前书刊行已有七年。其所持论,比前书更为激烈。例
一卷。清刘宝树(1777-1839)撰。宝树字幼度,号鹤汀,江苏宝应(今宝应县)人。嘉庆十二年举人,历官赣榆训导,五河教谕,国子监典籍等职。刘履恂之子,刘宝楠之兄。宝树濡染家学,精研经训。一生虽好读书
一卷。清沈铭彝撰。沈铭彝,浙江嘉兴人,生平及官职不详。《后汉书注又补》是为了补惠楝的《后汉书补注》而作的,因此名为“又补”。卷首有他在道光十三年(1833)自序。序中说“垂老残年,无可遣日,翻阅惠氏补
二十六种,七十卷。清许增(详见《娱园丛刻》)编。丛书所收大部份是词集,其中宋词四种,清词十一种,另外十一种别刻为《娱园丛书》。许增自序云:“同治甲子,奉母还杭州,不复问人间事,日与声应气求之士,里衖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