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卷。宋林季仲(生卒年不详)撰。林秀仲字懿成,自号芦山老人,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。宣和中进士。高宗时,赵鼎荐为召官,累迁吏部郎。时秦桧主和议,季仲引勾践事争之,大忤秦桧,被罢官。后官太常少卿,知婺州。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辞条。《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》作于贞观八年(634),永徽元年(650)重修。共有二十三法,四百六十六条。第一目,入寺法;第二目,在师前立法;第三
十五卷。清王戬(约1692年前后在世)撰。王戬,字孟谷,湖北汉阳(今湖北武汉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副贡生。与同邑李以笃、彭心锦、文师鸿、江颖齐名,时称“汉阳五家”,他博学,工诗及
六卷。清洪兆云撰。洪兆云字虞卿,湖北黄冈人。本书有其从子洪良品序。书之大要是按照九州的次序,汇集《禹贡》诸家解说。至于和《禹贡》不相吻合的,则全部收录于卷首,称之为“考辨略”。本书开篇还有《九州歌》、
见《枕中书》。
一卷。宋刘克庄(1187-1269)撰。刘克庄生平详见《后村集》辞目。是集又名《后村长短句》、《后村先生长短句》、《后村居士诗余》。原附载《后村集》中,由毛晋摘出别刻,编为是集。克庄于宋末以诗闻名,张
七十卷。《外编》四卷。清庄仲方(1780-1857)选编。庄仲方字芝阶,秀水(浙江嘉兴市)人。嘉庆举人。官内阁中书。著有《映雪楼文稿》、《碧血录》。编有《南宋文范》、《金文雅》等。此集为宋代诗文总集。
五卷。清张诗(生卒年事迹不详)撰。张诗,字原雅,嘉定(今上海)人。正文前有其叔祖张大受、张大琦的《序》,康熙四十年(1701)《自序》,门人参校姓氏(四十六人),《凡例》七则,目录。原文仅以圈断句,进
十四卷。清刘体仁(1612-1677)撰。刘体仁,颖川卫(河南许昌一带)人。顺治十二年(1655)进士。有家难,弃官从孙奇逢讲学,后累官吏部郎中。体仁工诗文,又善画山水。著有《识小录》(已著录),《七
十卷。清朱用行撰。朱用行字翼承,新建人。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,首列《本义》,而以“正义”、“析义”次之。“正义”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,“析义”则兼采他说。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,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,补于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