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国交涉公法论
十六卷。英国Phillimore撰。英国傅兰雅口译,清俞世爵笔述。是书原名《国际法注解》,共有十二卷:初集四卷论“国与领土”,二集四卷论“平时公法”,三集四卷论“战时公法”。咸丰四年(1854)初刊,咸丰七年续刊,同治九年(1870)复刊。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(1894),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、卷十、卷十一、卷十二四卷,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、卷十四两卷,原书卷十一、卷十二改为卷十五,卷十六。是书后有校勘记,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,可为不同译名对照。有江南制造局本。
十六卷。英国Phillimore撰。英国傅兰雅口译,清俞世爵笔述。是书原名《国际法注解》,共有十二卷:初集四卷论“国与领土”,二集四卷论“平时公法”,三集四卷论“战时公法”。咸丰四年(1854)初刊,咸丰七年续刊,同治九年(1870)复刊。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(1894),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、卷十、卷十一、卷十二四卷,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、卷十四两卷,原书卷十一、卷十二改为卷十五,卷十六。是书后有校勘记,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,可为不同译名对照。有江南制造局本。
十八卷。清朱骏声(1788-1858)撰。骏声字丰芑,号允倩,晚年自号石隐山人,江苏吴县人。少承父教,十三岁受许氏《说文》。十五岁为诸生,从钱大昕游。钱一见奇之曰:“衣钵之传,将在子矣。”就读紫阳书院
一卷。清陶鸿庆(1859-1918)撰。此为鸿庆《读诸子札记》之第十五种。鸿庆撰写此书,驳正了俞樾的一些错误,颇有见地。其解释句意,亦可供人们参考。但是,该书也有不足之处。鸿庆对原书改正之处,殊难尽允
四卷。清黄培芳(生卒年不详)撰。培方字子实,又字香石,香山(今广东中山)人。嘉庆副贡,官乳源、陵水教谕。此书与王筠《正字略》性质相同,亦为《四库全书辨正通俗文字》的重订本。卷一二为辨似上下,卷三为正讹
见《说唐演义后传》。
一卷。补遗附图一卷。清黄世本(生卒年不详)撰。黄世本,钱塘(今浙江杭州市)人,生活于清光绪年间。黄世本《蚕桑简明辑说》序中谈到了该书的成书过程:“……适见澄江吴君孔彰所著《蚕桑捷效书》,一再披览,说甚
十二卷 附 春秋集解绪余 一卷春秋提要补遗一卷。清应撝谦(详见《周易集解》)撰。《春秋集解》节录《左氏》、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以及胡安国《春秋传》,并引其余诸家之说,互为参证,然后作者再行折衷,提出自己
一卷。明杨循吉(1458-1546)撰。杨循吉,字君谦,自号南峰山人,吴县(今属江苏)人,成化进士,授礼部主事,后乞归,为明中一代名家,详见《苏州府纂修识异》)。此编中包括古今体诗21首,皆循吉官礼部
五卷,目录一卷。又名《五经典要注释》。清袁壮行、袁时行撰。壮行字叔达,时行字与偕,东官(今广东东莞)人,经学家。二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《五经典要》以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春秋》合《左传》、
二卷。宋陈大猷(生卒年不详)撰。其字、号均不传,两浙路东阳(今属浙江省)人。绍定二年(1229)进士,由从仕郎历六部架阁,事迹不详。大猷论《尧典》“敬”字条下,首举“心之精神谓之圣”,其学盖出于杨简。
二卷。明吴元满撰。参见《六书正义》。是编系专辨隶楷形音训诂差误之作。据吴氏自序说:明隆庆间,南都太常卿邢一凤,仿戴侗《六书故》目录,依偏旁考订文字讹谬,撰《同文正要》一书,有资于后学。惜其未能锓版,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