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河成案
五十四卷,首二卷。不著撰人姓氏。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,为齐苏勒、范时绎、稽曾筠、蒋炳、常禄等。皆雍正、乾隆间之大臣也。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,皆出诸人之手,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。《南河成案》清刻本。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,其,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。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(1726),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(1791)。篇中事迹,议堤坝工程者为多,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。
五十四卷,首二卷。不著撰人姓氏。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,为齐苏勒、范时绎、稽曾筠、蒋炳、常禄等。皆雍正、乾隆间之大臣也。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,皆出诸人之手,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。《南河成案》清刻本。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,其,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。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(1726),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(1791)。篇中事迹,议堤坝工程者为多,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。
一卷。明末清初董汉策(生卒年不详)撰。董汉策字帷儒,号芝筠,又号苏庵,康熙间举贤良方正,官道员。著有《褓文杂著》、《补计然子》、《揽胜文集》、《帚园集》等。此书成于崇祯十五年(1642),杂取《左传》
一卷。清冯世征(生卒年不详)撰。世征字伯渊,吴县(今属江苏)人,附贡生。是书对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,一方面审慎地考订段注之失误,补正其所未安;一方面严正地反驳诸家对段氏的肆意攻击,为
一名《明人百家小说》、一百零九卷。旧本题明沈廷松(生卒年不详)编。沈廷松,号石闾,生平事迹不详。《四库总目提要》称“前有自序,题甲戌小寒日,当为崇祯七年。而其书乃全与国朝陶珽《续说郛》同,盖坊贾以不全
八卷。清刘云份(生卒年不详)编纂。刘云份淮阴(今江苏淮阴县)人。此集为唐诗合集。共八卷。集前,有康熙四十二年(1703)李翰照序。据称刘云份曾有《十三唐人诗》,又辑为此本。此集专选唐代诗人中刘姓八家之
见《五经类编》。
三卷。明龙遇奇(生卒年不详)撰。龙遇奇字才卿,号紫海,吉安(今属江西)人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中进士。官至监察御史。此书是他巡按陕西时,与诸生讲学的语录。分为八关,一曰《迷悟》、二曰《浓淡》、三曰
清丁耀亢(详见《表忠记》)撰。此剧共四十六出,卷首有丁耀亢作《赤松游始末》一文,详细纪叙其事件始末。写王子房负大志,慕张良之为人,死于流寇之难。是为纪念其友王子房而作。有清顺治间刊本。
四十八卷。清彭申甫撰。彭申甫字丽崧。湖南长沙人。道光乙未(1835)举人,候选通判。书中对李氏集解、王氏易注、程氏易传、朱氏本义的原文全部采录,并把陆氏《经典释文》、孔氏《周易正义》及汉魏晋南北朝、隋
十卷。清萨英额纂修。萨英额字吉夫,满洲正黄旗人,道光初任吉林堂主事。吉林,原名吉林乌拉,满语吉林谓沿,乌拉谓江,沿江之意。汉文简称其为吉林。长白山在吉林之东南境,为清朝发祥地,清入关后,设昂邦章京于盛
一卷。清俞樾撰。作者认为《易》有互体乃先秦古法。《左传》庄公二十二年陈侯之筮云:“风为天于土上,山也”。其注为“自二至四有艮象,艮为山”。可知在孔子之前已有互体之说。此书从周易三十卦中取三十八爻论证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