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忠记
一卷。明末清初钱础日(生卒年不详)撰。础日,江苏无锡人,明末遗民。著有《尚书体要》、《十峰草堂集》等书。该书记南都殉难诸公事。原目分为国死事、在官死事、在家死节、起义死、出师死、出使死、在外死、被难死、从行死等,书前有自序。现存吴兴嘉业堂刘氏藏抄本。
一卷。明末清初钱础日(生卒年不详)撰。础日,江苏无锡人,明末遗民。著有《尚书体要》、《十峰草堂集》等书。该书记南都殉难诸公事。原目分为国死事、在官死事、在家死节、起义死、出师死、出使死、在外死、被难死、从行死等,书前有自序。现存吴兴嘉业堂刘氏藏抄本。
一卷。清沈淑撰。详见《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》条。
四卷。清李清(生卒年不详)辑。李清,生平不详。该法帖承明晋藩之“宝贤堂”命名,勒刻于康熙五十七年(1719年),共四卷。其中第一卷有朱文公和唐代褚遂良、宋代的黄庭坚;第二卷有元代赵孟頫,明代的唐寅、文
十四卷。清张惠言撰。作者收录了孟氏易四家即孟喜、姚信、翟元、蜀才,京氏易三家即京房、陆绩、干宝,费氏易七家即马融、宋衷、刘表、王肃、董遇、王廙、刘瓛。就释文集解及他书所引之内容分别辑成别录,以著其源流
十二卷。明范守己(约1589年前后在世)撰。范守已,字介儒,洧川人。生平详见《御在子集》(辞目)。是集凡十二卷,但其编次则于宦游所至,各为一集。有《西稿》、《雪间稿》,《北行稿》、《吴中稿》。诗文词赋
一卷。明沈德符(1578-1642)撰。沈德符字景倩,一字景伯,又字虎臣,浙江嘉兴人。万历举人,精音律,熟谙掌故。所著《野获编》,多记万历以前的朝章国故。论诗宗尚皮日休、陆龟蒙和陆游。有《清权堂集》、
八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《紫藤花馆诗余》一卷。清刘履芬(1827-1880)撰。刘履芬,字彦清,号泖生,江山(今浙江金华)人,任嘉定县知县时,县中发生逼孀致死一案,总督命严勘,刘无力使冤者昭雪,三次上司陈
六卷。《文略》二卷。明朱宪(1525-?)撰。朱宪为辽王朱植六世孙。初封句容王,嘉靖十九年(1540)袭封。隆庆二年(1568)以罪降庶人,国除。此编《岁稿》刻于嘉靖三十五年(1556)。时宪三十二岁
三卷。明邹赛贞(约1497前后在世)撰。邹赛贞,字不详,自号土斋,当涂(今安徽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嫁于濮未轩为妻。少聪慧,博雅能诗,当时称为“女士”。监察御史邹谦之女,翰林院编修濮韶之母。著有《土斋集
一百二十卷。焦竑(1541-1620)撰。焦竑字弱侯,号澹园、漪园,江宁(今江苏南京)人。明著名学者。万历十七年(1589)以殿试第一官翰林修撰,因直言时弊,权贵恶之,贬福建宁州同知,后辞归不仕。学宗
一百二十卷。明徐元太(生卒年不详)撰。徐元太字汝贤,宣城(今属安徽)人。嘉靖年间进士,累迁吏部主事,顺天府尹等。官至刑部尚书。徐元太阅读经、史、子、集及释、道诸书,把书中的譬语喻言,随手抄录,历经二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