删定四分僧戒本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三卷。宋范仲淹(989-1052)撰。范仲淹生平详见《政府奏议》。此编皆范仲淹平生手简。共三卷。其中家书三十六篇,交游八十一篇。皆其家子孙所辑。宋时已于集外别行。后有张栻及朱子所作《文正书帖跋语》二则
一卷。清人撰,作者不详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耿精忠据福建反,康熙帝任命惠献贝子富喇塔为宁海将军,同奉命大将军康亲王杰书统兵讨之。次年八月,官军破耿军于台州(今属浙江),耿军遁还温州(今属浙江)。本
十一卷。明穆希文(生卒年不详)撰。穆希文著有《说原》。本书专记鸟兽事实,所以名曰“蟫”,然而,蟫乃蠹鱼之别目,并非虫之总名。制名即有些不妥。全书分为羽虫、毛虫、鳞虫、甲虫、诸虫五类。
十卷。明吴桂森(生卒年不详)撰。桂森字叔美,无锡(今江苏无锡)人,万历四十四年(1616)贡生。吴桂森曾经从顾宪成,高攀龙在东林书院讲学,后来又师从钱一本学习《周易》。钱一本曾撰有《像象管见》一书,桂
九卷。附《哀荣录》一卷。明李春熙(约1613年前后在世)撰。李春熙,字皞如,号泰阶,福建建宁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二十六年(1598年)进士。官至南京户部郎中。著有《尧居集》。是集凡九卷,诗五卷,文四卷
四十六卷。清盛枫(1661-1707)撰。盛枫字丹山,一字黼宸,秀水(今浙江嘉兴)人。除本书外,尚著有《梨雨选声》等著作。《嘉禾征献录》记载有明一代嘉兴名人。首列妃主;二至四十四卷为职官,分京朝官、外
六十卷。雍正九年(1731)世宗宪皇帝(即雍正皇帝)(1723-1735)编,乾隆六年(1741),乾隆皇帝亲自为此书写了序文刊布。此书分为三十二类,共有一千九百条则。从篇帙上看,为清朝各皇帝圣训之首
四十六卷。明陶珽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陶珽,姚安(今属云南)人。万历三十八年(1610)进士。陶珽鉴于陶宗仪《说郛》所收之书止于元代,遂杂钞明人说部五百二十七种以续之,但其中仍有宋、元人之著作,如卷二宋苏
一卷。清曹锡龄(1741-1820)辑。锡龄字定轩,山西汾阳人。乾隆四十年(1775年)进士,官至御史。著有《周易集粹》、《翠微山房诗文集》。此书辑录其祖曹英墓碣墓表、其父曹学闵墓志铭、神道碑、传、逸
一卷。宋谢伋(生卒年均不详)撰。谢伋字景思,上蔡(今属河南)人。官至太常少卿。著有《药寮丛稿》、《四六谈塵》。此集为专论骈体文的理论著作。所谓“四六”即指骈体文。谢伋指出“四六之工,在于剪裁”。又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