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华新义
一卷。美国林乐知撰,中国蔡尔康笔述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春,林乐知以中国元气未复,虎视者流复环集其旁,观衅而动,时事之危甚于洪水将至,自称拟对症下药以兴华,特撰此书,定书名为《兴华新义》。全书分意兴、权力、道德、政令、体统五个部分,各部之下分系条目,眉目清晰。其语多中肯。道德一篇持天伦、人伦、物伦之说,欲用西教兴华,体现其传教之义。书中所论,虽未能揭示兴华真谛,但也可供参考。有广学会本。
一卷。美国林乐知撰,中国蔡尔康笔述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春,林乐知以中国元气未复,虎视者流复环集其旁,观衅而动,时事之危甚于洪水将至,自称拟对症下药以兴华,特撰此书,定书名为《兴华新义》。全书分意兴、权力、道德、政令、体统五个部分,各部之下分系条目,眉目清晰。其语多中肯。道德一篇持天伦、人伦、物伦之说,欲用西教兴华,体现其传教之义。书中所论,虽未能揭示兴华真谛,但也可供参考。有广学会本。
七卷。明熊过(生卒年不详)撰。过字叔仁,号南沙,富顺(今四川富顺)人,官至礼部祠祭司郎中。《明史·文苑传》附载陈束传中,称其与陈束、王慎中等人并称“嘉靖八才子”。熊过研思经训,实不止以文章著名。据过自
无卷数。清黄叔琳(详见《砚北易钞》)撰。此书杂采宋元诸家论《春秋》之说,作者未加考评;书前有总论、凡例,亦系采集旧文。卷首有自注,脱落未写者四十二条,书中亦多有空白处,当系叔琳尚未完成之稿。
十卷。明王宇泰(生卒年不详)辑。王宇泰,字肯堂(一作名肯堂,字宇泰),号损庵,金坛(今属江苏)人。官至福建参政。王肯堂深于书法,尤其于晋人书法精心深悟,著有《郁冈斋法帖》。该法帖上自魏晋之钟繇、王羲之
十六卷。清张维屏(1780- 1859)撰。张维屏字子澍,一字南山,号珠海老渔、松心子,祖籍浙江山阴,后居广东番禺,道光二年(1822)进士。官至湖北黄梅知县、江西南康知府,晚年为学海堂学长,学识渊博
一卷。宋赵彦端(1121-1175)撰。赵彦端字德庄,号介庵,鄱阳(今江西波阳)人,魏王赵廷美七世孙。绍兴八年(1138)进士。十二年为左修职郎、钱塘县主簿。乾道三年(1167),自右司员外郎,以直显
一卷。宋张维(956-1046)撰。张维,乌程(今浙江)人,都官郎中张先之父。仁宗时官卫尉寺丞。赠尚书刑部侍郎。此集为张维诗集,乃其子张先所编。张先摘取其刊所撰之诗十首,绘为《十咏图》。孙觉为之序。周
十六卷,清曹抡彬纂修。曹抡彬,字炳庵,贵州黄平人,进士,曾任雅州府知府。雅州府志于康熙二十五年(1686)由知府马秉慧创修。康熙六十年(1721)知府杨文彬增辑,皆未及成书。雍正七年知府张植,踵事编纂
五卷。明徐有贞(1407-1472)撰。徐有贞,初名理,字元玉,号天全。江苏吴县人。宣德八年(1433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官至兵部尚书,兼华盖殿大学士。封武功伯。尝诬杀于谦、王文,中外侧目。后又被石
三卷,清夏云程等纂修。夏云程,邑人。《铜梁县乡土志》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抄本,共三卷。首载学部所颁例目,其宣示意旨,略为奏定学堂章程。所列初等小学堂学科,于历史则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
见《陶庐杂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