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分卷。明陈奇猷(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)撰。奇猷字勇石,明河南杞县(今河南杞县)人。该书不见于朱彝尊《经义考》及各家书志。现存抄本,不分卷,共十册,钞本细字,白纸蓝行。每半页十一行,每行二十四字,书法
一卷。无名氏撰。书前原有序,但没有署名。书后有沈侃所作的序,署有他的字为和卿,官名为陵州同知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称:“陵州始设于元,则元人作也。”无名氏可能也是元代人。书中记录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内容
一卷。王国维撰。作者生卒年代及事迹见《刘祁西使记校注》条。《黑鞑事略》一书,李文田曾著有札记,但王国维所作此书考证尤为精密。王国维认为《黑鞑事略》中双行小注,都是彭大雅自注;彭氏所云按只,与徐氏所云按
一卷。清代汤斌(1626-1687)撰。汤斌见《洛学编》条。作者学说源于清代学者孙奇逢,介于朱陆二派之间。此书共有二十多条目,均是作者关于“存心”、“养性”、“稽古”、“敬身”等方面的心得。“常语”意
四卷。清代蒋伊(1631-1687)撰。蒋伊字渭公,号莘田,常熟(今江苏)人,康熙进士,官至河南提学副使,著有《莘田诗文集》。此书是作者进士及第后向皇帝进献的有关资政方面的书。书前是“进书奏疏”,书中
一卷。清毕华珍撰。华珍字子载,江苏太仓人。此书卷言造律之原,以为先有七音,后有十二律,五声二变具于人声。此说与经传不合。其以《周礼》圜钟为应钟,函钟为仲吕,而以旧说为非。又谓字谱工尺七字即五声二变,此
一卷。清张穆(详见《顾亭林先生年谱》③)撰。张氏原撰有《会稽莫公事略》,刊于道光年间。此书就刊本重订而成,对刊本的遗漏和误载作了增补、改订。此书未刊行。稿本待访。
图一卷,论一卷。清张象津撰。象津字汉渡,山东新城人。尚著《白云山房诗集》、《白云山房文集》、《考工释车》、《离骚经章句义疏》等。张氏嘉庆乙亥年(1815年)自序云:“今年诸孙幼稚者,欲使知平仄,其才敏
不分卷。清方观承撰。方观承,安徽桐城县人。由监生补内阁中书,历官浙江巡抚、直隶总督。是书第一册为奏议、凡例、条规、顺天府所属州县义仓图,第二册为保定、正定二府,第三册为河间天津二府,第四册为顺德、广平
二卷。清唐英(1683-1754?)撰。唐英生平详见《梁上眼》(辞目)。此剧为《古柏堂》传奇之一种。剧情故事来源于民间,元代杂剧就有《包待制勘双钉》,后来花部也每演以此案为内容的戏,名《钉金龟》。唐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