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卷。宋许及之(?-1209)撰。许及之,字深甫,号涉园,温州永嘉(今浙江永嘉县)人。隆兴元年(1163)进士,知分宜县。迁宗正丞。乾道元年(1165)擢为拾遗。宁宗即位,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。后官至
一卷。吴顾谭撰。其生卒年不详。清马国翰辑。顾谭字子默,吴郡吴人,官至太常平尚书事。其事迹具载于《吴志》本传。《意林》谓谭字默造,误也。本传云:“著《新言》二十篇。”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唐书·经籍志》并
二十卷。清凌鸣喈撰。鸣喈有《尚书考疑》已著录。是书排斥杂说,是为激烈。对两汉儒生的恪守师说大加赞同。而对宋代理学,尤其是《四书集注》大加贬斥,认为其侮圣毁贤。四书中多用汉注,参考皇疏。有先下己意再以旧
一卷。唐欧阳询(557-641)书。欧阳询,字信本,潭州临湘(今湖南长沙)人,书法家。官至太子率更令,弘文馆学士,封渤海县男。书法学王羲之、王献之,自成一家,称“欧体”,为唐初四大书家之一。有《九成宫
四卷。清沈淑(详见《陆氏经典异文辑》)撰。卷一是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,卷二是《礼记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,卷三是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穀梁传》,卷四是《孝经》、《尔雅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庄子》。题名“
一册(玉简斋影印本)。罗振玉影印。首册印原石,次取剪装本依原石字体尺寸影印。末有宣统丁巳闰月罗氏跋。石刻为魏正始中所刻石经《尚书·君奭》残字,每字以古文、篆、隶三体书写,先为古文,次为篆、隶。合计三体
十六卷。明高岱撰。高岱,湖广京山(今湖北京山县)人,嘉靖时西曹吏。他认为,一个人既身通仕籍,就应知时政。但当时历代实录秘不可得见,于是广泛搜集先代臣僚的记述、传志、书疏案牍等,并加以考订,撰写成《鸿猷
四卷。无名氏撰。是书卷一为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,卷二至三为《论语》,卷四为《孟子》。就四书中指一句、一节或一章,以俗语说之。理所不能达者,设譬以达之。有甚切者,也有泛滥而不当者。说“天命之谓性”句最详,
一卷。陈鳣(1753-1817)辑。陈鳣字仲鱼,号简庄,又号河庄,浙江海宁人。嘉庆四年(1799)举人。陈鳣博学好古,精训诂学。著述有《声类拾存》、《续唐书》、《石经说》、《简庄缀文》,《松砚斋随笔》
①九卷。明李桢撰。桢字维卿,安化(今属湖南)人。隆庆五年(1571)进士,官至南京刑部尚书。该书是专记北宋哲学家周敦颐事迹的一部著作。书中首载《太极图说》、《通书》,然后录《墓志铭》和诸儒的论议以及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