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曹旧事
一卷。清魏元旷撰。魏元旷,光绪进士,用主事,分刑部学习。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。(元旷另有《南宫旧事》一卷,已著录)分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山东、四川、山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河南、陕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江苏、安徽、奉天、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。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,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、许景澄五人之死,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,而书中竟未提一字,典礼之文,却为铺陈,两曹例事,亦为详尽。有万载刊本。
一卷。清魏元旷撰。魏元旷,光绪进士,用主事,分刑部学习。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。(元旷另有《南宫旧事》一卷,已著录)分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山东、四川、山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河南、陕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江苏、安徽、奉天、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。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,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、许景澄五人之死,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,而书中竟未提一字,典礼之文,却为铺陈,两曹例事,亦为详尽。有万载刊本。
一卷。唐佚名编。敦煌本诗选两残卷。甲卷凡六家,计七十一首。前三首人名在断损处,不可见。其名存者,有王昌龄、邱为、陶翰、李白、高适。高适诗《上陈左相》一首,残佚后半。乙卷凡二家,录诗四十三首,末二首题李
三十卷。清韩怡(详见《读诗辨字略》)撰。是书笃守序说,经文字体皆以《说文》为准,毛传郑笺皆不甚采取。训释先尽《尔雅·释言》,有《尔雅》所未备者,始以他说参之。所憾者,考证多遗漏,且以传讹名篇,有疑三百
二卷。明管楫撰。管楫,字汝济,号平田,又号竹木山人,陕西咸宁人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官至右副都御史。管楫巡抚山东,以治闻。因与严嵩相忤,辞疾家居二十年。管楫与薛惠、何景明、高叔嗣诸人相倡和,故其
一卷。吴刘廞(生卒年不详)撰,有些史籍类书又写成刘钦、刘欣、刘歆撰,皆以形近而字误。关于作者的生平事迹,史书记载极略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杂家类云:“梁有《新义》十八卷,吴太子中庶子刘廞撰,亡。”新旧《唐
三十二卷。明陈懋学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懋学字希颜,福唐(今福建省福清县)人。万历四十年举人。官兵马司指挥。此书分类隶事。凡天部三卷、地部八卷、人部十四卷、事部四卷、物部三卷。取提要钩元之文,以名其书。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一卷。英国艾约瑟(详见《格致质学启蒙》)译。不著撰人。这是一部与当时流行的植物学编排方式不同的普及性译著,当时通行的植物学书籍,一般先论植物之营养繁殖机能,再述植物界的部门品类。《植物学启蒙》全书共三
二卷。清李化楠(生卒年不详)撰。本书内容乃记古代饮食,烹调技术等。版本有清乾隆、道光、光绪间《函海》本,《清史稿艺文志补编》本,1984年6月中国商业出版社《中国烹饪古籍丛刊》本。
二十二卷。宋叶廷珪(生卒年不详)撰。叶廷珪字嗣忠,崇安(今福建省,建安县)人,政和五年进士。绍兴中为太常寺丞。因与秦桧不和,请求出任泉州。王之望《汉滨集》称赞叶廷珪的学问非常广博。这本书就是一部编辑类
六卷。补录 一卷。清黄丕烈撰。黄丕烈(1762-1825),字绍武,号荛圃,晚号复翁。他曾购置宋本百余种,故将藏书楼命名为“百宋一廛”,自号“佞宋主人”,又号求古居士,“士礼居”为其室号,江苏长洲(今